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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棕榈股份: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3-25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6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3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23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3 月 2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16 号富力盈盛广场 B 栋 25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桂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4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69,346,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3470%。其中,现场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7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569,197,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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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33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
份数 148,4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08%。
    2、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
结果如下:
    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 为:同意 569,219,030 股,占 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
99.9777%;反对 127,07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魏小江律师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
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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