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关于参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告2017-04-08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1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棕榈股份”、“公司”、“丙方”)
与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金控”、“甲方”)、广东金控华
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金控”、“乙方”)及珠海一同资本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一同资本”、“丁方”)共同签署了“广东珠三角经济
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合作协议”),各方已
共同设立“广东珠三角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
本 1,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2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2%。
2、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12 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2016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
次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已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属于
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项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商事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315213166P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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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立新
成立日期:2014 年 11 月 14 日
经营范围:商事主体经营范围由章程确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
应当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情况:广晟金控是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
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广东省属国有独资企业。
2、广东金控华信投资有限公司
商事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3251226475
住所:珠海市横琴镇红旗村永兴二巷 2 号 5 楼 503 房
法定代表人:章卫东
成立日期:2015 年 02 月 09 日
经营范围:商事主体经营范围由章程确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
应当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情况:华信金控由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00%持股。
3、珠海一同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商事主体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WAOU41M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27615(集中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辛明
成立日期:2017 年 03 月 10 日
经营范围:商事主体经营范围由章程确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
应当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情况:由自然人辛明持股 90%,自然人张晨持股 10%。
上述合作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
的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合作方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于企业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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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立的公司名称:广东珠三角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 123 号名高中心 12 层 30E 室
5、法定代表人:章卫东
6、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7 年 04 月 01 日
8、营业期限:2017 年 04 月 01 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资本市场服务
10、发起人及出资比例:广晟金控认缴出资人民币 300 万元,持有公司 30%
股权;华信金控认缴出资人民币 300 万元,持有公司 30%股权;棕榈股份认缴出
资人民币 220 万元,持有公司 22%股权;一同资本认缴出资人民币 180 万元,持
有公司 18%股权。
该公司已于 2017 年 4 月 1 日取得广州市花都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
业执照”。
四、股东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资期限: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30 日内缴足,以
货币资金方式一次性足额存入指定账户,公司股东应当按章程的规定缴纳其各自
认缴的出资。
2、公司治理: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 3 人,甲方、乙方、丙方各委派
1 人,由股东会任命。董事每届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
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甲
方委派的董事担任,股东会任命。公司设总经理 1 人,财务负责人 1 人,财务经
理 1 人,财务副经理 1 人。总经理由市场化招聘并经公司董事会聘任。财务负责
人由甲方委派,财务经理由乙方委派;财务副经理由丙方委派。
3、基金管理:为促进投资项目的科学决策,各方同意由公司发起的珠三角
经济带产业系列基金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负责进行投资
决策。
投决会为基金最高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对基金的投资进行决策。投决会设委
员 5 人,甲、乙、丙方各委派 1 人,剩余两人由甲方、乙方推荐外部专家委员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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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席一人,由甲方委派。投决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各方应对委派的投决会委员出具书面授权。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公司此次与广晟金控、华信金控及一同资本合作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有望充
分发挥合作各方在产业基金投融资方面的经验与渠道,通过合作各方自身在能
源、电子信息、环保、文化旅游四大产业的基础与资源,未来共同组建产业基金;
有利于合作各方优势互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投资风险,从而获取更大的社会
及经济效益。同时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服务于公司生态城镇战略发
展,寻求匹配生态城镇产业发展的优质资源;另外也可以通过投资的基金管理公
司获取未来可能的投资收益。
2、可能存在的风险
基金管理公司未来若设立具体的产业基金,其设立过程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具体投资领域、投资进度、投资收益有待进一步明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谨慎投资。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未来该产业基金推进顺
利,将对公司生态城镇的产业发展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备查文件
《广东珠三角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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