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5-23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9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
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会
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由吴桂昌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已与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州
旭城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城投资”)作为联合体中标“奉化滨
海养生小镇 PPP 项目”,项目总投资 197,875 万元。
为更好的推进项目进展,同意公司及旭城投资(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宁波
市奉化区滨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宁波时光海湾景区开发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以工商最终核准名称为准),其中公司及旭城投资合计投资金额 33,480
万元,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25%,旭城投资的持股比例为 65%。
《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推进公司“生态城镇”及“大旅游、大文化、大健康”发展战略,落实公
司与梅州市政府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生态城镇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加快推动落实雁洋特色小镇的建设和运营,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棕榈盛城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城投资”)以自有资金 7,000 万元与广东华银集团有
限公司共同设立“梅州市棕榈华银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盛城投资持股 70%,
该子公司将主要负责推动梅州雁鸣湖景区的资源收购及旅游开发。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