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关于与梅州市平远县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2017-06-06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5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梅州市平远县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协议签署概况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 2017 年
6 月 5 日收到与梅州市平远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署的《城乡生态
环境综合治理及配套产业发展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项目总投资额预计约
80 亿元人民币,具体协议内容公告如下:
二、合作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平远县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地处粤闽赣三省交界处,享有“世界客家文化始
祖地”“世界客都第一村”的美誉,是中国最佳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中国最佳
文化休闲旅游县、中国最美生态休闲旅游名县、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绿
色名县、中国油茶之乡、中国仙草之乡、广东橙乡。
公司与梅州市平远县人民政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
与平远县人民政府未发生类似业务。
(二)履约能力分析
梅州市平远县人民政府是梅州市行政管理机关,具备良好的信用和支付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额与开发周期
1、本项目总投资额预计约80亿元人民币。其中:
(1)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预计投资额约30亿元;
(2)产业项目开发:预计投资额约50亿元,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区内的文化
旅游开发、产业开发等建设、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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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合作总周期约20年。各项目具体开发内容,实施周期待规划完成后,
由双方签署《项目合作协议》进行明确。
(二)项目合作范围和项目内容
1、项目合作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配套产业发展项目,具体范围和位置
以相关政府部门最终规划批复为准。
2、项目合作内容:
本项目将着力提升平远县城乡生态环境品质和特色,并推动平远县新型城镇
化的建设发展,使平远县在文化旅游产业、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城乡基础
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努力将平远县打造成生态景观优美、基础设施完
善的现代化新城镇区,构建全域旅游系统。
(1)“乡村园林化”:指县域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提
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凤池水库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20 个
相对贫困村及 116 个非相对贫困村美丽乡村示范建设项目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
(2)“三区联动”:全域思维统筹区域重点产业项目发展,立足区域产业提
升、城市功能补缺、城乡形象美化等,构建三大核心产业项目板块,包括但不限
于凤池特色小镇项目、佛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别具洞天生态旅游项目等,打造以
生态资源和禅宗佛教为特色,以健康养生、休闲度假为重点,以文化旅游产业为
载体的现代旅游产业集群。
(三)合作内容及合作模式
1、项目区域内的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含美丽乡村示范建设、城乡
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民生水利、交通公路等项目的咨询、设计、投融资建设等。
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包括但不限于 PPP、EPC(策划、设计、采购、
施工一体化)等多种模式。
2、项目区域内的重点产业项目的统筹建设开发及运营统筹。由企业主导,
按市场化原则投资建设或引入战略伙伴合作。
3、项目整体区域营销及品牌包装、产业招商及整体运营、资源整合及统筹
实施。
(四)合作双方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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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
组,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事宜的协调;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负责项目总范
围内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平整、流转、租赁、报批、收储等相关土地整
理工作,确保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供地;甲方负责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市政基
础设施(道路、水、电、气、通讯等)的协调和建设工作,以及项目范围内的市
政基础设施的协调工作。
(2)协助乙方公司依法定程序取得国土规划、城乡总规、分区详规及项目
立项审批有关文本;推进土地规划调整、环评、地灾、压矿、文物保护、建设用
地预审、规划选址、林地使用、水土保持、用地指标等建设用地报批前置工作;
协助乙方公司依法定程序取得开发建设所需要的各项审批,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发
改委的备案、环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推动生态农业用地、林地及河流的土地流转、土地
租赁等相关工作。
(3)负责根据经批准的项目产业规划和用地计划,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项
目总范围内的用地征收、拆迁、安置、补偿等按照土地净地交付,以及土地收储、
报批及招拍挂等相关工作,推进项目用地工作。
(4)积极为乙方公司申请国家、省、市项目奖励、补贴、补助、专项奖励、
扶持资金;积极为乙方公司提供税收、招商引资、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乙
方及乙方引进的甲方认可的企业及业态,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
(5)为了便于项目快速推进,甲方同意先行委托乙方组织项目的前期策划
定位、概念性规划及先行实施的形象区的园林景观设计等前期事项,待本协议签
订生效后,由甲方指定主体按相关程序与乙方签订上述相关专项服务合同,包含
但不限于专项策划、设计类服务等合同,并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6)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财政补
贴或政府付费等支出,待列入财政预算后,统筹安排,并根据项目合作协议或施
工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相应款项。
(7)甲方有权对项目公司执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相应建议。
(8)甲方对于乙方提交、并经过审定的各类方案给予充分的响应、配合和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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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针对依法取得的项目,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本协议项下的
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甲方提供生态环境规划、设计和建设等相关的咨询顾问服务;
(2)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组建并引入专业运营管理团队,围绕本协议提出
的项目建设目标、期限和要求,开展项目策划定位、投资开发、规划建设、业态
导入、招商运营等活动,并按照有关规定及协议约定收取合理费用。相关费用未
明确出资方的,另行协商解决。
(3)牵头组织本项目的策划、产业规划、用地计划、分期建设的实施计划
等文件编制工作,并在本协议签署后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交编制文件的书面文
本,同时按相关规定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4)按照协议的约定,合法进行各项建设及运营管理行为,保证各项建设、
运营工作顺利开展。
(5)有权使用相关品牌、案例,并有义务维护品牌形象。
(6)有义务在合作过程中,与甲方保持信息通畅和沟通,不得单方面实施
对合作有重大影响的事务。
(7)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引进第三方合作机构;未经甲
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项目投资额约 80 亿,占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204.81%,
若顺利签署相关合同后预计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
对甲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关于项目合作的原则性、框架性约定,是双方就项目
合作达成的初步共识,针对具体项目,双方将另行签订正式实施协议,具体投资
规模、项目实施等事宜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正式的项目协议尚未签署,正
式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具体内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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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相关文件
(一)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二)备查文件:《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配套产业发展项目战略合作框架
协议书》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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