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9-05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9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4 日下午 13: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
会监事 3 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1、实施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
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
争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不存在以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邹晨、曾芬回避表决;该议案无关联关系监事人数不
足法定人数,该议案须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