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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棕榈股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2018-02-0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棕榈
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棕榈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棕榈股份 2014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4 年 6 月 10 日经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非公开发行股票 88,125,000 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00 元/股。
       201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
核通过。2015 年 1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 号)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8,812.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15 年 1 月 30 日,棕榈股份向吴桂昌、赖国传、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浙江一桐辉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原广东辉瑞投资有限公司)、张辉、张春
燕、北京达德厚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安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华兴润
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8,125,000
股,发行价格为 16.00 元/股。公司总股本由 460,824,200 股增加至 548,949,200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1,410,000,000.00 元元,扣除发行费用 10,998,871.00 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99,001,129.00 元。2015 年 2 月 2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410036
号《验资报告》。
       2015 年 2 月 13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
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13
日。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限售期
   1       吴桂昌                                         7,500,000   36 个月
   2       赖国传                                        12,500,000   36 个月
   3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36 个月
   4       浙江一桐辉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00   36 个月
   5       张辉                                          12,500,000   36 个月
   6       张春燕                                         5,000,000   36 个月
   7       北京达德厚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25,000   36 个月
   8       安徽安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6,250,000   36 个月
   9       福建华兴润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250,000   36 个月
                      合计                               88,125,000      -



       2015 年 5 月 11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上述限售股总额依然为 88,125,000
股。
       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50,798,600 股为
基数,每 10 股转增 15 股,合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826,197,900 股,此次利润
分配不涉及现金分红。2016 年 5 月 6 日,公司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上述限
售股总额由 88,125,000 股变更为 220,312,500 股。
       2017 年 5 月 11 日,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376,996,5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合计总金额 27,539,93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
2017 年 5 月 19 日,公司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上述限售股总额依然为
220,312,500 股。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变动情况
如下表: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转增后股数(股) 限售期
  1      吴桂昌                               7,500,000        18,750,000   36 个月
  2      赖国传                              12,500,000        31,250,000   36 个月
  3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25,000,000   36 个月
  4      浙江一桐辉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00        62,500,000   36 个月
  5      张辉                                12,500,000        31,250,000   36 个月
  6      张春燕                               5,000,000        12,500,000   36 个月
  7      北京达德厚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25,000         7,812,500   36 个月
  8      安徽安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6,250,000        15,625,000   36 个月
         福建华兴润福投资合伙企业(有
  9                                           6,250,000        15,625,000   36 个月
         限合伙)
                  合计                       88,125,000       220,312,500      -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吴桂昌、赖国传、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浙江一桐辉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张辉、张春燕、北京达德厚鑫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安徽安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华兴润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承诺:
      “本人/公司将参与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棕榈园林”)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本人/公司承诺自棕榈园林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上市交易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本次认购的棕榈园林非公开
发行股份,亦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公司认购的上述股份,也不由棕榈园林回购
本人/公司认购的上述股份。”
      “本人/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的资金作为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资金
来源。承诺本次认购资金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不采用分级产品、杠杆或
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棕榈园林、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次发行后,相关发行
方案备案前足额、及时到位,并按《关于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的约定,认购棕榈园林本次发行的股份。
如本函出具人违反上述承诺,将按照《认购协议》的相关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认购棕榈园林的股份不存在通过协议、信托或任何其他方式为他人代为
持有的情形。”
     (二)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2 月 13 日(星期二)。
     2 、 本 次 解 除 限 售 股 份 数 量 为 220,312,500 股 , 占 公 司 目 前 总 股 本
1,486,985,450 股的 14.81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9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限售股份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质押股份数量
号             持有人名称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1   吴桂昌                                  18,750,000    18,750,000              0
 2   赖国传                                  31,250,000    31,250,000      30,925,923
 3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0    25,000,000      25,000,000
 4   浙江一桐辉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62,500,000    62,500,000      61,851,846
 5   张辉                                    31,250,000    31,250,000      19,375,000
 6   张春燕                                  12,500,000    12,500,000      12,500,000
 7   北京达德厚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812,500     7,812,500              0
 8   安徽安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5,625,000    15,625,000              0
     福建华兴润福投资合伙企业(有
 9                                           15,625,000    15,625,000              0
     限合伙)
                合计                        220,312,500   220,312,500     149,652,769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棕榈股份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
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
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
人均严格遵守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安信证券对棕榈股份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
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聂晓春                邬海波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