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1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量为 220,312,500 股(普通股 A 股)。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2 月 13 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棕榈股份”)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于 2014 年 6 月 10 日经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 核通过。2015 年 1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88,125,000 股新股。 2015 年 1 月 30 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9 名特定对象吴桂昌、 赖国传、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辉瑞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浙江 一桐辉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张辉、张春燕、北京达德厚鑫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安徽安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华兴润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88,125,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16.00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锁定期 36 个 月。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序 限售时间 发行对象 持股数量(股) 限售期截止日 号 (月) 1 吴桂昌 7,500,000 36 2018-2-12 2 赖国传 12,500,000 36 2018-2-12 3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36 2018-2-12 4 浙江一桐辉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00 36 2018-2-12 5 张辉 12,500,000 36 2018-2-12 6 张春燕 5,000,000 36 2018-2-12 7 北京达德厚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25,000 36 2018-2-12 8 安徽安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6,250,000 36 2018-2-12 福建华兴润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9 6,250,000 36 2018-2-12 伙) 合计 88,125,000 - - 2016年4月21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550,798,600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5股,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2016年4月28日,公司发布《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以 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0,798,6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15股,合计转增股本826,197,9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550,798,600 股变更为1,376,996,500股。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5月6日实施完毕。 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9 名投资者所持上市公司限售股份 数量发生变动,具体变动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限售时间 序号 发行对象 持股数量(股) 限售期截止日 (月) 1 吴桂昌 18,750,000 36 2018-2-12 2 赖国传 31,250,000 36 2018-2-12 3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0 36 2018-2-12 4 浙江一桐辉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62,500,000 36 2018-2-12 5 张辉 31,250,000 36 2018-2-12 6 张春燕 12,500,000 36 2018-2-12 7 北京达德厚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812,500 36 2018-2-12 8 安徽安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5,625,000 36 2018-2-12 福建华兴润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9 15,625,000 36 2018-2-12 合伙) 合计 220,312,500 - -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2月13日; 2、本次限售股份解禁数量为220,312,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486,985,450 股的14.816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9位; 4、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解除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 序号 股东全称 质押股份(股) (股) 售数量(股) 1 吴桂昌 18,750,000 18,750,000 0 2 赖国传 31,250,000 31,250,000 30,925,923 3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0 25,000,000 25,000,000 4 浙江一桐辉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62,500,000 62,500,000 61,851,846 5 张辉 31,250,000 31,250,000 19,375,000 6 张春燕 12,500,000 12,500,000 12,500,000 7 北京达德厚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812,500 7,812,500 0 8 安徽安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5,625,000 15,625,000 0 福建华兴润福投资合伙企业(有 9 15,625,000 15,625,000 0 限合伙) 合计 220,312,500 220,312,500 149,652,769 注:上述股东中除原认购对象广东辉瑞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浙江一桐辉瑞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名称与《上市公告书》中股东名称保持一致。 5、上述股东在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后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新股发行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吴桂昌、赖国传、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浙江一桐辉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张辉、张春燕、北京达德厚鑫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安徽安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华兴润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承诺: 1、本人/公司将参与棕榈股份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本人/公司 承诺自棕榈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上市交易或以其 他方式转让本次认购的棕榈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亦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公司 认购的上述股份,也不由棕榈股份回购本人/公司认购的上述股份。 2、本人/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的资金作为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资金 来源。承诺本次认购资金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不采用分级产品、杠杆或 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棕榈股份、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3、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次发行后,相关 发行方案备案前足额、及时到位,并按《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以 下简称“《认购协议》”)的约定,认购棕榈股份本次发行的股份。如本函出具人 违反上述承诺,将按照《认购协议》的相关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4、本次认购棕榈股份的股份不存在通过协议、信托或任何其他方式为他人 代为持有的情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间均严格履行 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不存在对其违 规担保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棕榈股份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 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 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 人均严格遵守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