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关于2018年度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4-20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7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棕榈股份”)2018
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董事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
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因被担保对象之湖南棕榈浔龙河生态城镇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浔龙河
生态”)为公司持股50%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刘冰先生任浔龙河生态董事;被
担保对象之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中源”)为公司持股45%
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冯玉兰任浙江新中源董事,公司与浔龙河生态、浙江新中
源构成关联关系,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公司下属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解决其融资需求,降低其融资成本;
公司同意为下属参股公司浔龙河生态和浙江新中源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融
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000 万元,额度使用期
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担保协议
等相关文件。具体担保计划如下:
担保额度 2017 年度末
被担保对象名称 与公司关系 持股比例
(万元) 资产负债率
湖南棕榈浔龙河生态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50% 20,000.00 82.03%
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45% 16,000.00 74.27%
合计 36,000.00 -
注:浙江新中源 2017 年度财务数据暂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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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被担保公司 注册地址 主要经营范围
(万元)
玉米、食用菌、蔬菜、稻谷、园艺作物、水果、
花卉的种植;林业产品、花卉作物、水果的批发;
文化旅游产业投资与管理;旅游景区规划设计、
湖南棕榈浔龙河 湖南省长沙县果园 开发、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服务;风景园林工程
生态城镇发展有 镇浔龙河村朱树塘 设计服务;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垂钓
20,000.00
限公司 组 283 号 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农产品销售;城市基础
设施建设;水污染治理;造林、育林;林木育苗;
农产品初加工;农业园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房屋建筑、地基与基础、市政公用、建筑装修装
饰、机电设备安装、消防设施、城市园林绿化工
程、公路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沥青混
凝土预拌、道路桥梁工程维修和养护施工;建筑
浙江新中源建设 宁波市鄞州区世纪 幕墙工程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
32,200.00
有限公司 大道北段 555 号 屋租赁;楼寓、小区物业服务;建筑材料、建筑
装饰材料、幕墙材料销售;建筑材料、建筑装饰
材料、幕墙材料制造、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对象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公司财务状况
被担保公司 会计期间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湖南棕榈浔龙河生态城镇发 2016 年 59,373.29 14,929.91 204.54 13.82
展有限公司 2017 年 84,096.83 15,111.53 1,174.15 39.76
2016 年 326,266.07 67,831.68 329,173.49 8,739.07
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
2017 年 306,354.35 78,812.62 278,611.99 9,463.71
注:除浙江新中源 2017 年度财务数据暂未经审计,其他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就上述担保额度签订具体的担保合同或协议,对每
个担保对象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仍需与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后确定,并以正式签
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2、上述担保对象为参股公司,公司须要求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
保或者反担保,方能开展相关担保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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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对参股公司浔龙河生态及浙江新中源提供合计不超过 36,000 万元的担
保,主要为促进上述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解决其业务发展过程中资金需求问题
并降低融资难度及成本,公司对上述参股公司担保应要求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
保或反担保。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审议《关于 2018 年度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预
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对参股公司湖南棕榈浔龙河生态城镇发展有限
公司及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在 2018 年提供担保额度,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对参股公司浔龙河生态及浙江新中源提供合计不
超过 36,000 万元的担保,主要为促进上述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解决其业务发
展过程中资金需求问题并降低融资难度及成本,公司对上述参股公司担保应要求
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
准。我们认为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公司浔龙河生态和浙江新
中源,结合担保对象经营情况、资信状况,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目前,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
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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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含本次对外担保审批额度),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已
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338,878.96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45,730万元,占公司2017
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3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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