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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棕榈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4-20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0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
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
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3)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
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
    2、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的实施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且本公司 2017 年度不涉及相关业务,故不会对本
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
补助,计入其他收益,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
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3)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
“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和“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在利润表中增加“资产处
置收益”行项目、“(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
具体情况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本年金额
(1)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     董事会
                                                           317,961,699.36 元;列示终止经营净利
“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审批
                                                           润本年金额 0.00 元。



(2)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   董事会
                                                           其他收益:28,476,154.36 元。
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比较数据不调整。      审批




(3)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
                                                           营业外收入减少 3,783,959.33 元,营业
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资    董事会
                                                           外支出减少 37,336.65 元,重分类至资产
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    审批
                                                           处置收益。
数据相应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
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
润及所有者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
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