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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棕榈股份:关于与乌镇镇人民政府、永春县人民政府分别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2018-05-28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7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乌镇镇人民政府、永春县人民政府分别签署战略合作
                           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近日收
到与乌镇镇人民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与永春县人民政府签署的《永
春白鹤拳特色小镇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与乌镇镇人民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及履约能力分析
    乌镇,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地处江浙沪“金三角”之地、杭嘉湖平原
腹地,距杭州、苏州均为 60 公里,距上海 106 公里。乌镇是首批中国历史文化
名镇、中国十大魅力名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国家 5A 级景区,素有“中国最
后的枕水人家”之誉,拥有 7000 多年文明史和 1300 年建镇史。2017 年,乌镇
实现生产总值达 60.31 亿元,比 2016 年增长 12.1%。
    乌镇镇人民政府属于政府行政管理机关,具备良好的信用和支付能力。
    公司与乌镇镇人民政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其
发生类似业务。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甲方指“乌镇镇人民政府”)
    1、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将共同探索以田园综合体为抓手的
乡村振兴的“乌镇模式”。
    2、甲、乙双方将在农业生态、民生、产业等方面全面展开合作,针对不同
的项目确定合适的合作方式。
    3、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田园综合体项目作为合作的起点(具体选址以正
式合同为准),项目规模暂定为 4000 亩,总投资额约为 25 亿元。
    4、双方签订正式协议后 60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在甲方所在地完成项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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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注册登记,作为该项目投资建设的主体(具体时限在正式合同中明确)。

    (三)责任与义务
    1、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之间的信任与相互合作是本协议得以履行和合作
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基础。
    2、甲、乙双方应通过紧密合作,建立持续发展、互惠互利的战略合作伙伴
关系。
    3、甲、乙双方基于合作关系,应支持彼此发展、宣传彼此形象、维护彼此
声誉、拓展合作领域。
    4、甲、乙双方将以多种方式合作,优势互补共同构建政府与企业的合作平
台,整合资源推动项目落地。
    5、甲、乙双方在具体项目合作中的职责范围、权利义务以最终双方签署的
正式合同或协议为准。
   二、与永春县人民政府签署的《永春白鹤拳特色小镇合作框架协议》
   (一)合作各方介绍及履约能力分析
    甲方:永春县人民政府。永春县为福建省泉州市下辖县级行政区、全国文明
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永春县人民政府属于政府行政管理机关,具备良好的信用和支付能力。
    公司与永春县人民政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其
发生类似业务。
    乙方一:福建自贸试验区闽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金 10 亿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金融业、
物流业、旅游业、文化、体育竞技、娱乐业、影视业、教育业、医疗业、养老产
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
    乙方二: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与乙方一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其发生类似
业务。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甲方指“永春县人民政府”)
    1、合作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永春白鹤拳特色小镇(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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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春白鹤拳特色小镇是以白鹤拳产业为基础,以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实施乡
村振兴,建设永春县全域旅游核心区为目标,融合文化体育、休闲旅游、教育培
训、健康养生等产业,将规划范围打造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城乡一体化项目。
    (2)项目范围
    项目建设用地约 2100 亩,其中一期计划:永春时光及乡愁系列,范围:化肥
厂旧址、化肥厂火电车间旧址和五里古街(西安社区、华岩社区、埔头村等区域),
约 600 亩;二期计划:桃溪上游西侧的温泉健养项目及一期北部的乡村振兴项目,
约 1500 亩。项目总面积控制在 4 平方公里以内,详细红线范围以控规为准。
    (3)合作内容:
    ①双方意向合作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 50 亿元。
    ②本次合作项目范围内的规划设计委托、投融资、建设、招商、运营管理和
维护及相关产业的延伸和业态导入业务等。
    2、合作方向
    按照特色小镇项目建设要求做好统筹规划,根据永春县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
规划,对项目范围进行总体规划和科学布局。
    (1)发展产业。可以开展文体双创、健康养生、教育培训、生态农业、乡
村旅游、乡村养生和体验经济等新型城镇化业态,通过整合国内外优质的产业资
源,整体谋划实施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2)改善居住。可以建设相对集中居住的住宅,以改善居民的生活和居住
环境。
    (3)基础配套。推进绿色乡村、新能源和节能技术运用、污水处理及河流
整治、废物处理、智慧乡村旅游等新兴内容,体现绿色化发展目标。
    (4)文化传承。通过对永春等闽南现有传统及非遗文化的深度挖掘,引入
高品质的商业运营,传承弘扬闽南文化。

    (三)责任与义务
    1、甲方:
    (1)甲方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项目概念规划、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
划,并形成可研报告,其规划费用不得高于国家行业规定的最高标准收费。
    (2)积极配合乙方二开展项目前期规划,提供他们规划所需的相关规划及
项目相关的基础资料和信息,并派专人负责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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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负责对规划进行论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或委派专门人员,协调项
目公司顺利开展前期工作,确保项目立项、规划、建设、运营的全部程序和手续
合法合规。
    (4)负责的道路、水、电、气、通讯等市政基础设施通往合作项目区域外
的协调和建设工作。
    2、乙方:
    (1)在满足各自的投资决策条件下,乙方将按各自流程共同参与投资项目
公司,并以该项目公司为主体积极参与特色小镇的规划、建设和运营,利用自身
品牌优势、资源整合、产业引导及转化能力、项目开发运营经验等。
    (2)积极参与特色小镇规划范围内新增工业、商服、住宅用地的公开出让
活动。
    (3)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在符合政策、法律及各自决策管理(监管)制度
的前提下为永春县人民政府提供政策、融资设计、规划、招商等专业服务。
    (4)乙方二进行项目概念规划、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并形成可
研报告。

    三、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从 2014 年转型生态城镇战略以来,经过四年多的探索,已经走
出来一条高度契合国家政策方向。2B 和 2C 端产业运营商业模式已发展成熟,生
态城镇可持续发展标准模式已在各地大面积输出,目前已形成 11 个生态城镇项
目的全国业务布局,其中湖南浔龙河、贵州云漫湖、贵州时光贵州、广东时光梅
州、广东雁鸣湖 5 大项目开始进入收获期。2017 年度公司生态城镇业务收入占
总营业收入的 12.84%,2018 年一季度生态城镇业务收入占比超过 16%,成为主
营业务利润中最为重要的战略核心业务。本次两大框架协议的签署,将进一步强
化生态城镇优势地位,为公司未来 3-5 年生态城镇业务发展提供充裕的市场储备。
    (二)随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尤其是以特色小镇和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公司
自身生态城镇转型战略的持续推进,通过项目的有序落地,将持续提升未来公司
生态城镇业务比重,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而生态城镇相对轻资产运营模式的推
广,将有效持续改善公司现金流量和负债情况,从而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盈利能力。
2017 年,公司 PPP 业务占总营业收入 25.71%,生态城镇业务比重加大而逐步成
为战略主营业务,将进一步有效地防范风险,降低公司债务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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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因本协议是意向性合作协议,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尚未签订,故暂时
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如公司最终能与合作各方签订正式项
目合作协议,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
对甲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是甲、乙各方关于项目合作的原则性、框架性约定,是合作达成的
初步共识,具体投资规模、项目实施等事宜尚需由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正式的
项目协议或施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具体内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文件
    (一)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二)备查文件:《与乌镇镇人民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与永春县
人民政府签署的《永春白鹤拳特色小镇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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