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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棕榈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参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06-15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参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棕榈生态
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对参股孙
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为参股孙公司浔龙河教育提供 1.1 亿元的担保,主要为推进
浔龙河项目的发展,解决其业务发展过程中资金需求;且其他股东提供相应的反
担保。我们认为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我们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曦、吴向能、包志毅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