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关于股东为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2018-09-06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0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为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18 年 9 月 5 日,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乙方”)与股东赖国传先生(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借款合同》。为了支
持公司业务的发展,股东赖国传先生同意为上市公司无息提供不低于 2 亿元借款。
具体情况如下: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赖国传先生是棕榈股份创始人之一,曾对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
2014 年 5 月董事会换届选举中辞去公司管理职务之后,仍一直长期关注和支持
公司的发展。
赖国传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次借款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整(小写:200,000,000.00 元)。若
实际发放借款金额与合同约定不符,则以实际发放借款金额为准。
2、借款期限和利息
借款期限为一年,自第一笔款项的实际放款日(自甲方将第一笔借款划付至
本合同约定的借款账户之日为实际放款日,实际放款日以具体的划款凭证为准)
起算。
借款期限内,乙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借款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免付
利息。
3、还款
1
乙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借款期限内分期偿还借款。
4、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偿还借款的,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陈
述和保证不真实或被违反的,均构成本合同的违约。
(2)如乙方未按时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则乙方除应向甲方继续履行款项
偿还义务以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项总额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
的逾期利息,该等逾期利息的日利率为万分之二。
(3)因乙方违约致使甲方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乙方应当承担甲
方为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
一切费用。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股东赖国传先生为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是为了进一步支持公司的生产经
营和战略发展,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
增强公司的经营实力,支持公司开展业务并促进公司提升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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