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及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8-10-30
债券代码:112372 债券简称:16棕榈01
债券代码:112449 债券简称:16棕榈02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2018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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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编制本
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0月12日对
外披露的《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2018年10月25日对外披露的《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
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
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
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华
鑫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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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作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棕榈园林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棕榈股份”、“公司”)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及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
关注对该等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以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特此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现就棕榈股份关于2018
年第三季度业绩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棕榈股份于2018年10月12日对外披露《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受制于外部金融环境,公司三季度的融资进展
受到较大影响;同时,为顺利偿付当期集中到期的包括4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和10
亿元中期票据在内的大额债务,公司对各项已开工传统建设项目和已投资生态城
镇项目的资金安排进行了较大的调整,故导致三季度多数项目的实施都有不同程
度放缓,业绩不及预期。
棕榈股份于2018年10月25日对外披露《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4,924,877.48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91.71%,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受外部经营环境影响,多数项目实
施都有不同程度放缓所致。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
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募
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就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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