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9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棕榈股份”)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 司股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现持有参股公司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源”)45% 股权(“标的股权”),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标的股权以人民币 311,850,000.00 元的价格转让给项士宋先生。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新中源的股份。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经 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三)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股权受让方:项士宋,男,中国籍,身份证号码:3326231942********,持 有公司 2.23%的股权,未持有新中源股权;项士宋妻子徐香凤持有新中源 55%股 权,承诺放弃此次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1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介绍 公司名称 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725135244T 工商登记机关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 法定代表人 项仙明 注册资本 32,2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建筑、地基与基础、市政公用、建筑装修装饰、机电设备安装、 消防设施、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公路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 沥青混凝土预拌、道路桥梁工程维修和养护施工;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经营范围 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楼寓、小区物业服务;建筑材 料、建筑装饰材料、幕墙材料销售;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幕墙 材料制造、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0年10月27日 营业期限 长期 (二)新中源现有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棕榈股份 14,490 45% 徐香凤 17,710 55% 合计 32,200 100% (三)新中源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492,088,565.32 3,346,058,977.12 总负债 2,686,159,689.09 2,594,025,594.51 所有者权益 805,928,876.23 752,033,382.61 2018 年 1 月-9 月 2017 年 营业收入 2,351,098,715.11 2,625,094,714.48 净利润 53,895,493.62 96,117,099.20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先决条件:本次交易需取得交易双方及新中源的董事会或法律规定的有 2 权机关批准后实施;股东徐香凤放弃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2、交易价格:公司将所持有的标的股权以人民币 311,850,000.00 元的价格 转让给项士宋。 3、定价方式:本次交易双方在综合考虑审计机构出具的 2018 年 9 月 30 日 财务报表中净资产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确定转让价格为 311,850,000.00 元。 4、分期付款安排: 股权转让价款由项士宋(乙方)以现金方式分期支付给公司(甲方),具体 支付进度如下: (1)首期股权转让价款: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 写)壹亿元整(小写:100,000,000.00 元); (2)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2019 年 6 月 30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大写)陆仟万元整(小写:60,000,000.00 元); (3)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大写)陆仟万元整(小写:60,000,000.00 元); (4)剩余股权转让款: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股权转 让款人民币(大写)玖仟壹佰捌拾伍万元整(小写:91,850,000.00 元)。 5、滚存未分配利润: (1)双方同意,鉴于新中源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已经做出分配 15,000 万 元利润的决议,甲方应享有的利润分配金额为 6,750 万元。对于该应付股利款, 新中源应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以现金方式划至甲方指定账户。乙方愿意就 上述利润分配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2)双方同意,除本协议约定的 6,750 万元应付股利款项由甲方享有外, 对于新中源历年来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以及 2018 年 9 月 30 日后至股权转让日之间 新增的未分配利润均由乙方享有。 五、涉及资产出售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亦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 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交易完成后,不涉及其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对于公司的影响 3 1、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股权转让款用于补充公司运营所需 流动资金,有助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影响公司和新中源已合作的项目运转,公司和新中 源仍将在 PPP 或生态城镇业务上继续合作。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新中源的股权,由于新中源仅为公司 的参股子公司,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