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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棕榈股份: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19年付息公告2019-01-28  

						  股票代码:002431             股票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6
  债券代码:112646             债券简称:18 棕榈 0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18 棕榈 02,债券代码:112646)将于 2019
年 2 月 11 日支付自 2018 年 2 月 6 日至 2019 年 2 月 5 日期间的利息 6.48 元(含
税)/张。
  (2)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2 月 1 日,凡在 2019 年 2 月 1 日(含)
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9 年 2 月 1 日卖出本
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6 日
发行的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
称“18 棕榈 02”、债券代码:112646)至 2019 年 2 月 5 日将期满一年。根据本
公司“18 棕榈 0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为确保付息工作的
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18 棕榈 02
    3、债券代码:11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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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票面利率为 6.48%。
    5、发行规模:人民币 5.00 亿元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
    7、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
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起息日:2018 年 2 月 6 日。
    9、付息日: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2 月 6 日,若投资者在第 2 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2 月 6 日;若投资者在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
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2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0、本金兑付日:2023 年 2 月 6 日,若投资者在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2 月 6 日;若投资者在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2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
息)。
    11、登记、托管、代理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6.48%。每 10 张“18 棕榈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64.8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
10 张派发 51.84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每 10 张派发
64.80 元。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9 年 2 月 1 日。
    2、除息日:2019 年 2 月 11 日。
    3、付息日:2019 年 2 月 11 日(因遇春节法定节假日,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即 2019 年 2 月 11 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4、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为: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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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下一付息期起息日为 2019 年 2 月 6 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2 月 1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18 棕榈 02”持有人。
2019 年 2 月 1 日(含)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9 年
2 月 1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1、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
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
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2、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
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付息服务,后续本
期债券的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
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
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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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兑付兑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绩西祥丰中路 21 号

 联系人:钟雨

 电话:020-85189139

 传真:020-85189000

 邮政编码:528415

  2、受托管理人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系人:周迪

 电话:021-38677397

 传真:021-50688712

 邮政编码:200120

 3、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联系人:周宁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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