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棕榈股份: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19-05-06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4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38),公司定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
下午 2:30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
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大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豫资保障房”)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豫资保障房书面提议公司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大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资保障房持有公司股份 194,731,41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3.10%;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提案资格,提案程序合法,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该
提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因此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8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
其他会议议题等事项不变。现将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2:30
    (四)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6 日
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16 号富力盈盛广场 B 栋 25 楼公司
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19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
    (七)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
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9 年 5 月 13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及参加表
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
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2
      二、会议审议议案
  (一)《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三)《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关于 2019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八)《关于 2019 年度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十一)《关于公司向大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二)《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选举潘晓林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刘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四)-(八)、议案(十一)、议案(十二)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议案(八)、议案(十一)涉及关联
 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该议案的表决。议案(九)需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即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一)-(九)已经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十)已经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议案(十一)(十二)已经 2019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3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9 年 5 月 15 日 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
 公章)、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
 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
 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2019 年 5 月 15 日 17:00 前
 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证券与投资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
 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1;投票简称:棕榈投票

     2、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4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3.00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7.00      《关于 2019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关于 2019 年度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             √
 8.00
           议案》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1.00      《关于公司向大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累积投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票提案
12.00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2.01      选举潘晓林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2.02      选举刘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
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
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
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5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股东会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
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
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16 号富力盈盛广场 B 栋 25 楼
    邮编:510627


                                        6
联系电话:020-85189003
指定传真:020-85189000
联系人:陈思思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二。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5 日




                                 7
       附件一: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

       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

       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                                                          在该列打
                               提案名称
  码                                                            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3.00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7.00      《关于 2019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关于 2019 年度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
8.00                                                               √
         议案》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
10.00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1.00 《关于公司向大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累积投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票提案

12.00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2.01 选举潘晓林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2.02 选举刘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按弃权处理。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1)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可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2)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则该项议案所有
选票视为弃权;(3)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登记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9
附件二: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户
联系电话                                     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
   真方式交回本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