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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棕榈股份: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及(品种二)2019年度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四)2019-05-14  

						债券代码:112645                                     债券简称:18 棕榈 01
债券代码:112646                                     债券简称:18 棕榈 0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山市小榄镇绩西祥丰中路 21 号)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一)及(品种二)
        2019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四)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19 年 5 月
                               声 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
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国泰君安按照《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棕榈生态城镇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
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
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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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发行人名称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本次债券于2017年10月1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815号”文核
准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不超过7亿元。
    本次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发行工作于2018年2月6日开始,实际发行规模2
亿元,票面利率为6.26%。
    本次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发行工作于2018年2月6日开始,实际发行规模5
亿元,票面利率为6.48%。



    三、本次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设置两个品种:
    品种一简称:“18棕榈01”,债券代码:112645;
    品种二简称:“18棕榈02”,债券代码:112646。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分期发行。
本期债券设置两个品种:品种一发行规模为2亿元;品种二发行规模为5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
种,品种一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品种二为5年期,附第2年及第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的
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确定。
品种一票面利率为6.26%,品种二票面利率为6.48%。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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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的第2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对于品种二,发
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2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3个和第4个计息
年度的票面利率,并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4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5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对于品种一,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
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若发行人未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第2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
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
    对于品种二,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
的第20个交易日,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
/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2个计息年度末行
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3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
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4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
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发行人在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
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后,投资者有
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额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对于品种一,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
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对于品种二,若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2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为回售支付日,
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0、回售登记期:对于本期债券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
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公司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
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
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11、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
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3
    12、发行对象: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
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3、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4、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5、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
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对于品种一,
若债券持有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1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票
面面值加第1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对于品种二,若债券持有
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或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面
值加第2年或第4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
    16、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
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7、起息日:2018年2月6日
    18、付息日:
    品种一: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2月6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2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品种二: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2月6日,若投资者在第2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0年每年的2
月6日;若投资者在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
息日为2019年至2022年每年的2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9、兑付日:
    品种一:兑付日为2021年2月6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


                                   4
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2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品种二:兑付日为2023年2月6日,若投资者在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2月6日;若投资者在第4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2月6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2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21、增信措施:品种一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
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品种二由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
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2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
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新世纪资信
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23、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建承
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公司营运
资金。
    26、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本次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吴桂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刘冰先
生申请辞去董事、副董事长、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
等职务。
    提名潘晓林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歆先生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
    2、关于聘任高管的议案
    聘任刘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冯玉兰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马
敏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傅劲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许可
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思思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梁丽芬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4、相关人员简历
    潘晓林:女,中国国籍,1984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管理学
学士,工商管理硕士,河南省科技厅专家库成员、河南省发改委服务业专家库成
员。曾任解放军总后勤部所属军事经济学院财务系助理、河南省财政厅预算局科
长、IDG资本投资顾问(挂职)、河南中豫现代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
省领诚基金管理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河南省财新融合大数据公司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现任中原豫资控股集团产业投资部总经理、河南省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
基金公司投资总监、河南启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河南豫资朴创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监事。
    潘晓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歆(LIU XIN):男,澳大利亚籍,1977年生,经济学学士,商学硕士,
中国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曾任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任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刘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冯玉兰:女,中国国籍,1978年生,中山大学岭南学院EMBA,2011年2月

                                    6
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公司行政部高级主管、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贝尔高林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一桐
辉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吾杈梦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冯玉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637,5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与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冯玉兰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马敏:女,中国国籍,1978年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武汉大学会计
学硕士,高级会计师,2016年入选第六批河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曾任河
南安飞电子玻璃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河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财务经
理、安钢集团冷轧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国控圣光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及
董事、河南省中豫文旅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省中豫现代产业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省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省领
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马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傅劲锋:男,中国国籍,1972年生,工程学士,EMBA,经济学博士。曾任
广东利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棕榈(广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长、梅州时光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云福投资有限公司董
事长。
    傅劲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
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
    许可娟:女,中国国籍,1977年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华
南农业大学园林专业,2000年7月至今一直就职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历任成本管理部经理、成控总监、工程事业部副总经理、市政事业部助理总裁、
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公司总裁办主任。
    许可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思思:女,中国国籍,1985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
2014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基金从业资格。2010年8月加入公司,历任董事会办公室主管、证券事务经理,
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陈思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重大事项预计不会对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产生影响。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的重大事项,国泰
君安证券作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及(品种二)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
资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了
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
时报告。
    本次重大事项属于对于发行人及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国泰君
安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
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募集说
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8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五、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徐磊
联系电话:021-38676503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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