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1-07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4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
会董事 11 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由潘晓林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梅州市棕榈华银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40%股权的
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城投资”)持有
梅州市棕榈华银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棕榈华银”)70%股权,现公
司同意盛城投资以人民币 136,459,680 元的价格将棕榈华银 40%的股权转让给佛
山市碧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盛城投资仍持有棕榈华银
30%股权,棕榈华银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关于转让项目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桂林棕榈仟坤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31%股权的议
案》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城投资”)持有
桂林棕榈仟坤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棕榈”)71%股权,现公司
同意盛城投资以人民币 6,820 万元的价格将桂林棕榈 31%的股权转让给佛山市碧
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盛城投资仍持有桂林棕榈 40%股
权,桂林棕榈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关于转让项目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转让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 41%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城投资”)持有
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安棕榈”)80%股权,现公司同意
盛城投资以人民币 8,200 万元的价格将贵安棕榈 41%的股权转让给佛山市碧联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盛城投资仍持有贵安棕榈 39%股权,
贵安棕榈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关于转让项目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持续推进项目的进展,补充项目的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对梅州市棕榈华银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桂
林棕榈仟坤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提供不超过4.8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持续推进项目的进展,补充项目的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对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6 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
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潘晓林女士、汪耿超先
生、侯杰先生、林从孝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为了更好的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
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保障房”)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额
度,该借款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
规定期限内根据实际需要申请使用,单笔借款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
施本次交易事项。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
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