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10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4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6 月 9 日以口头、电话、微信相结合的形式发出,因本次会
议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董事会,为提高决策效率,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全体董事确认
收到本次会议通知,同意以紧急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同意豁免临时董事
会会议需提前 3 日发出通知的规定。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秦建斌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表
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秦建斌、潘晓林、
汪耿超、侯杰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战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将全资子公司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城
投资”)70%股权转让给河南省中豫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在此次股权转让之前,公司为支持盛城投资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业务开拓,
满足其融资需求而提供了相关担保,现由于此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涉及控股股
东的关联方,因此被动形成公司对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 , 公 司 已 向 盛 城 投 资 及 其 下 属 子 公 司 合 计 提 供 担 保 的 债 务 余 额 为
79,643.16 万元。由于上述担保义务仍在有效期内,且提供担保时公司已要求
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方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措施;此次转让盛城投资部分股
权后,公司同意根据已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继续履行相关的担保义务。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1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形成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形成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详
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9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