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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棕榈股份: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8-10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有否决议案的情形,否决议案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7 日上午 09:15-0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16 号富力盈盛广场 B 栋 25 楼公司会议
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因公务原因,无法主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
议由副董事长潘晓林主持。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1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11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85,895,10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8516%。其中,现场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4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436,438,15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35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7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
股份数 349,456,95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501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
人共计 209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252,641,08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99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代理人 1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 79,707,8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6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6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172,933,2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6298%。
    3、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管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
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80,649,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838%;
反对 196,722,7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317%;弃权 8,523,1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23,1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0845%。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3,918,9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8.6313%;反对 20,19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951%;弃权 8,523,1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23,107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736%。



                                     2
   二:逐项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同意 385,998,7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2947%;
反对 196,870,1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021%;弃权 8,294,7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4031%。该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子议案未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子议案的表决,回避股
份数 194,731,41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3,999,8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8.6633%;反对 20,346,4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535%;弃权 8,294,7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832%。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为:同意 386,159,08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219%;
反对 196,709,9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750%;弃权 8,294,7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4031%。该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子议案未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子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
数 194,731,41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4,160,1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8.7267%;反对 20,18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901%;弃权 8,294,7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832%。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 386,159,08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219%;

                                      3
反对 196,709,9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750%;弃权 8,294,7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4031%。该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子议案未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子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
数 194,731,41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4,160,1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8.7267%;反对 20,18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901%;弃权 8,294,7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832%。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 384,495,6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405%;
反对 198,373,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564%;弃权 8,294,7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4031%。该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子议案未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子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
数 194,731,41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2,496,7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8.0683%;反对 21,849,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485%;弃权 8,294,7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832%。

   5、发行数量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385,998,78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5.2947%;反对 196,846,9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982%;
弃权 8,317,9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 1.4070%。该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4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子议案未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子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
数 194,731,41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3,999,8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8.6633%;反对 20,323,2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443%;弃权 8,317,9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924%。

   6、限售期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386,159,08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5.3219%;反对 196,686,7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711%;
弃权 8,317,9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 1.4070%。该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子议案未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子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
数 194,731,41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4,160,1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8.7267%;反对 20,16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809%;弃权 8,317,9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924%。

   7、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为:同意 386,169,38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236%;
反对 196,648,2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646%;弃权 8,346,1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4118%。该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子议案未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子议案的表决,回避股
份数 194,731,418 股。


                                           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4,170,4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8.7308%;反对 20,12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656%;弃权 8,346,1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035%。

    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同意 386,165,68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230%;
反对 196,641,6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635%;弃权 8,356,4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4136%。该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子议案未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子议案的表决,回避股
份数 194,731,41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4,166,7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8.7293%;反对 20,11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630%;弃权 8,356,4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076%。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 决结果为:同意 386,172,082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5.3241%;反对 196,658,5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663%;
弃权 8,333,1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 1.4096%。该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子议案未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子议案的表决,回避股
份数 194,731,41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4,173,1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8.7319%;反对 20,1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697%;弃权 8,333,1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


                                     6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984%。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 386,133,58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175%;
反对 196,697,0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728%;弃权 8,333,1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4096%。该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子议案未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子议案的表决,回避股
份数 194,731,41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4,134,6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8.7166%;反对 20,17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850%;
弃权 8,333,1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2984%。

    三: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85,998,7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2947%;
反对 196,870,1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021%;弃权 8,294,7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4031%。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议案未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子议案的表决,回避股
份数 194,731,41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3,999,8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8.6633%;反对 20,346,4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535%;
弃权 8,294,7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2832%。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7
   表决结果为:同意 580,736,8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950%;
反对 196,850,6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480%;弃权 8,307,6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0571%。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4,006,4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8.6659%;反对 20,326,9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458%;
弃权 8,307,6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2883%。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80,794,9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023%;
反对 196,775,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384%;弃权 8,324,9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0593%。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4,064,5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8.6889%;反对 20,251,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160%;弃权 8,324,9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952%。

    六: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86,005,3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2959%;
反对 196,850,6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988%;弃权 8,307,6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4053%。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议案未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子议案的表决,回避股
份数 194,731,418 股。

                                     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4,006,4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8.6659%;反对 20,326,9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458%;弃权 8,307,6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883%。

    七: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86,159,08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219%;
反对 196,709,9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750%;弃权 8,294,7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4031%。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议案未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子议案的表决,回避股
份数 194,731,41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4,160,1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8.7267%;反对 20,18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901%;弃权 8,294,7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832%。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80,611,3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790%;
反对 196,840,3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466%;弃权 8,443,4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94,7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0744%。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3,880,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8.6162%;反对 20,316,6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417%;
弃权 8,443,4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94,7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3421%。

                                     9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80,93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202%;
反对 196,634,6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205%;弃权 8,324,9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0593%。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4,205,2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8.7446%;反对 20,1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603%;
弃权 8,324,9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2952%。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80,89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145%;
反对 196,692,6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278%;弃权 8,312,0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0576%。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4,160,1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8.7267%;反对 20,16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832%;
弃权 8,312,0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94,7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29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张瑜律师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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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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