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0-141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康宁街交叉口海汇中心 3A 号楼 17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秦建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42 人,代 1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96,371,86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3811%。其中,现场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357,523,21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04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7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数 138,848,64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33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 人共计 139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139,641,54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39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 792,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53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7 人,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138,848,64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3376%。 3、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管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 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 决结果为:同意 494,610,761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452%;反对 1,76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8%;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 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880,4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7388%;反对 1,76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逐项审议)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 决结果为:同意 299,841,643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 99.4037%;反对 1,76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38%;弃 权 3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 0.0125%。该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子议案的表决,回避股 份数 194,731,41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842,7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7118%;反对 1,76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12%;弃权 3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0%。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 决结果为:同意 299,879,343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4162%;反对 1,76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38%;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 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子议案的表决,回避股 份数 194,731,41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880,4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7388%;反对 1,76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 决结果为:同意 299,803,043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3909%;反对 1,837,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9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 3 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子议案的表决,回避股 份数 194,731,41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804,1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6842%;反对 1,83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 决结果为:同意 299,759,743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3765%;反对 1,880,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35%;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 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子议案的表决,回避股 份数 194,731,41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760,8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6532%;反对 1,88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 5、发行数量 表 决结果为:同意 299,879,343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4162%;反对 1,76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38%;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 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4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子议案的表决,回避股 份数 194,731,41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880,4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7388%;反对 1,76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 6、限售期 表 决结果为:同意 299,879,343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4162%;反对 1,76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38%;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 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子议案的表决,回避股 份数 194,731,41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880,4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7388%;反对 1,76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 7、募集资金用途 表 决结果为:同意 299,879,343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4162%;反对 1,76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38%;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 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子议案的表决,回避股 份数 194,731,418 股。 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880,4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7388%;反对 1,76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 8、上市地点 表 决结果为:同意 299,879,343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4162%;反对 1,76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38%;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 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子议案的表决,回避股 份数 194,731,41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880,4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7388%;反对 1,76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 决结果为:同意 299,879,343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4162%;反对 1,76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38%;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 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子议案的表决,回避股 份数 194,731,41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880,4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7388%;反对 1,76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 1.26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表 决结果为:同意 299,879,343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4162%;反对 1,76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38%;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 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子议案的表决,回避股 份数 194,731,41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880,4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7388%;反对 1,76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 决结果为:同意 299,879,343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4162%;反对 1,76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38%;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 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 数 194,731,41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880,4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7388%;反对 1,76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1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7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 决结果为:同意 494,610,761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452%;反对 1,76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8%;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 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880,4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7388%;反对 1,76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1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议案五:《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 决结果为:同意 494,550,761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331%;反对 1,8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69%;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 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820,4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6959%;反对 1,82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4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议案六:《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 决结果为:同意 299,879,343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4162%;反对 1,76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38%;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 数 194,731,418 股。 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880,4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7388%;反对 1,76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1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 决结果为:同意 299,819,343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3963%;反对 1,8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3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 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 数 194,731,41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820,4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6959%;反对 1,82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4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议案八:《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 决结果为:同 意 494,610,761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452%;反对 1,76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8%;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 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880,4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7388%;反对 1,76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1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议案九:《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9 表 决结果为:同意 494,610,761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452%;反对 1,76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8%;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 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880,4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7388%;反对 1,76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1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 表 决结果为:同意 494,610,761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452%;反对 1,76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8%;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 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880,4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7388%;反对 1,76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1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张瑜律师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八 10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