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2021-02-02
股票代码:002431 股票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债券代码:112645 债券简称:18 棕榈 01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一)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18 棕榈 01,债券代码:112645,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2 月 8 日支付本期债券自 2020 年 2 月 6 日至
2021 年 2 月 5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本金。
2、债权登记日:2021 年 2 月 5 日
最后交易日:2021 年 2 月 5 日
本息支付日:2021 年 2 月 8 日
债券摘牌日:2021 年 2 月 8 日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2 月 8 日支付自
2020 年 2 月 6 日至 2021 年 2 月 5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根据《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18 棕榈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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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券代码:112645。
4、发行总额:人民币 2 亿元。
5、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3 年,为固定利率品种;第 2 年末设发
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2 年票面利率为 6.26%固定不变;在
存续期第 2 年末,本公司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的
票面利率调整为 5.7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起息日:2018 年 2 月 6 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2 月 6 日,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 2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2、最新信用级别: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出具的《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 18 棕榈 01 与
18 棕榈 02 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0)100472】,发行人主体长期信
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
连带责任担保。
14、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8 年 2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6、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18 棕榈 01”的票面利率为 5.70%,每 1 手 “18 棕榈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7.00 元(含税),兑付本金 1000 元。扣税后个
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及本金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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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1045.6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及本金合计人民币 1057.00 元。
三、本期债券摘牌日、债权登记日及兑付兑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1 年 2 月 5 日
2、最后交易日:2021 年 2 月 5 日
3、兑付兑息日:2021 年 2 月 8 日
4、摘牌日:2021 年 2 月 8 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2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8 棕榈债 0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法
1、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申请,本公
司将在本次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
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
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
券利息。
2、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
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
司的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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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投资机构境内债券
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兑付兑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16 号富力盈盛广场 B 栋 23-25 楼
联系人:钟雨
电话:020-85189139
传真:020-85189000
邮政编码:510627
2、受托管理人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3 层
联系人:周迪
电话:021-38677397
3、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交所广场西 25 楼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1899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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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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