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胡志勇)2021-04-24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胡志勇)
作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
为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忠实履行
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
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各次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董事会
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胡志勇 21 3 18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9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
情况如下:
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第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
2020 年 1 月 22 日 同意
一次会议 案》
1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
案》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对公司保险资
2020 年 2 月 25 日 同意
二次会议 金融资事项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2020 年 3 月 9 日 同意
三次会议 金的议案》
1、《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 关于 2019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0 年 4 月 28 日 7、《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五次会议
8、 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9、《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1、《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
12、《关于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
2020 年 5 月 6 日 同意
六次会议 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拟与参股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及债务抵偿
2020 年 5 月 15 日 同意
七次会议 协议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
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2020 年 5 月 29 日 同意
八次会议 案》
6、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
认购协议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
联交易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
项的议案》
2
1、《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 案》
2020 年 6 月 8 日 同意
九次会议 2、《关于向关联方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形成关联担保
2020 年 6 月 9 日 同意
十次会议 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2020 年 8 月 3 日 同意
十三次会议 金的议案》
1、《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事项的
说明及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0 年 8 月 25 日 2、《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同意
十四次会议
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调整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4、《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对控股股东的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
2020 年 10 月 15 日 同意
十五次会议 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
2020 年 11 月 9 日 同意
十七次会议 交易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
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2020 年 11 月 13 日 同意
十八次会议 案》
6、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
认购协议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
联交易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
项的议案》
1、《关于公司对控股股东的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 议案》
2020 年 12 月 11 日 同意
十九次会议 2、《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2020 年 12 月 17 日 同意
二十次会议 金的议案》
1、《关于公司对控股股东的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0 年 12 月 24 日 议案》 同意
二十一次会议
2、《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
3
案》
3、《关于转让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独立意见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年报工作情况
(一)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组织召开审议定期报告的相关审
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会议对公司审计监察中心提交的季度工作报告、年度工作
总结和审计工作计划、内部控制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
(二)在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认真听取了管
理层对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情况汇报并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及
经营数据,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积极配合公司
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与会计师、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保持沟通。
2020 年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进度有所放
缓,公司高度重视,并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及 2020 年 4 月 27 日分别召集审计委
员会成员、独立董事、财务部相关人员等,组织召开年审沟通会,了解掌握会计
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协助解决年审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听取年
报审计机构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监督作用,维护年报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四、现场办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现场会议等形式积极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良好沟通,及时获悉公
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2020年9月,本人与另外三名独立董事刘金全、李启明、曾燕,一起实地考
察了公司投资建设的“阳朔三千漓山水人文度假区项目”、“广西南宁园博园项
目”,“广西高峰森林公园项目”,加强了对公司园林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实施环
节、实施效果及项目管理的了解,并感受到公司对项目品质的把控。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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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0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客观、
独立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方面,本人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对内部控制等制度的
完善及执行情况、关联交易、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和监
督,充分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加强自身学习情况,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深交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了解最
新的监管政策。
2020 年 3 月,线上参加公司组织的“新《证券法》重点法规解析与董监高
履职培训”,学习了新《证券法》与董监高履职注意事项。
2020 年 6 月,线上参加河南证监局与河南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证券法律
法规培训”活动。
2020 年 12 月,线上参加河南证监局及河南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提高上市
公司质量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培训。
通过不断学习,进一步加深了解相关法规,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一)未有提议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五)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zhyhu6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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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本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调查研究,更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
情况,与其他董事、监事、管理层人员保持沟通,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
性的建议,积极参与董事会的决策并发表独立意见,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更好的保护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持续稳健经营、
规范运作。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本人在 2020 年履职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
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胡志勇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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