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棕榈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1-04-30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制定
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更换董事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根据董事候选人的简历,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董事的情形,亦未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情形。经了解,候选董事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
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资
格的规定。
       3、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李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事项时,审议和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

实际要求,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对公司未来的成长发展有益。本次交易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同意该事

项。
独立董事:刘金全、曾燕、胡志勇、李启明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