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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股份:关于“18棕榈02”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2021-12-30  

                          股票代码:002431           股票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1
  债券代码:112646           债券简称:18 棕榈 0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 棕榈 02”票面利率调整及
           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在本期债券第4个计息
年度末,本公司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的票
面利率进行下调,下调90个基点,由5.90%调整为5.00%。本次票面利率调整符
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申报,将其持有的
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若投资者在回售
登记期内未做申报,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回售价格:100.00元/张(不含利息)
    4、回售登记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4 日-1 月 7 日
    5、回售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7 日
    6、风险提示:投资者参与本次回售等同于以 100 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
卖出持有的本期债券,截止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即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
司“18 棕榈 02”收盘价为 100.70 元/张,高于回售价格,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
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7、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
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选择继续持有
本期债券并接受关于票面利率调整的决定。


    为保证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
                                     1
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3、债券简称及代码:18 棕榈 02,112646。
    4、发行规模:人民币 5 亿元。
    5、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2 年及第 4 年末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2 个计
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3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并有权决定是否在
存续期的第 4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2 年票面利率为 6.48%;在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末,
本公司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 3 个、第 4 个计息年度(即 2020
年 2 月 6 日至 2022 年 2 月 5 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5.90%;在本期债券第 4 个
计息年度末,本公司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即
2022 年 2 月 6 日至 2023 年 2 月 5 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5.00%;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
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3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并有权决
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 4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
日,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
度)以及调整幅度。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 3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
度票面利率不变;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4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
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发行人在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
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后,投资者有
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额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本期债券第2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
                                     2
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回售登记期:对于本期债券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
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公司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
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
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2 月 6 日。
    10、付息日: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2 月 6 日,若投资者在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2 月 6 日;若投资者在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
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2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兑付日为2023年2月6日,若投资者在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2月6日;若投资者在第4个计
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2月6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2、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8年3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4、担保情况: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现“广东粤财融资担保集团有
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15、最新信用级别: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
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出具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
18 棕榈 02 与 19 棕榈生态 MTN001 跟踪评级报告》,评级结论如下:主体信
用等级:AA,债项信用等级:AAA,评级展望:稳定。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2 年(即 2018 年 2 月 6 日至 2020 年 2 月 5 日)票面
利率为 6.48%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末,本公司行使票面利率调
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 3 个、第 4 个计息年度(即 2020 年 2 月 6 日至 2022
年 2 月 5 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5.90%;在本期债券第 4 个计息年度末,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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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即 2022 年 2 月 6 日至
2023 年 2 月 5 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5.0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登记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4 日-1 月 7 日
    2、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以 1 张(即面值 1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
回售数量必须为 1 张或其整数倍。
    3、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如
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
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4、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
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
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5、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2 年 2 月 7 日
    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
者办理兑付。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情况
    1、回售资金到帐日:2022年2月7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21 年 2 月 6 日至 2022 年 2 月 5 日期间利息,票面
年利率为 5.90%;每 1 手 “18 棕榈 02”(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
民币 59.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
利息为 47.2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派发的利息为 59.00 元。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
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
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
金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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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登记日收市后将
被冻结。
    六、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
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
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同时,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
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
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此,本期债券非居民企
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
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16 号富力盈盛广场 B 栋 23-25 楼
    联系人:钟雨
    联系电话:020-85189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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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020-85189000
2、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3 层
联系人:周迪
联系电话:021-38677397

3、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8 楼
联系人:赖达伦
联系电话:0755-21899325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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