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棕榈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08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风南路与康宁街交叉口海汇中心
 3A-17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耿超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5 人,代


                                        1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825,462,51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5348%。其中,现场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4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824,862,91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50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
股份数 599,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3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
人共计 14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56,874,78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3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56,275,18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04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
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599,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31%。
    3、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
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304,580,28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950%;反对 31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4%;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26%。
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
决,回避表决股份数 520,562,2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54,7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4374%;反对 31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89%;
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7%。

    议案二:《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825,142,51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612%;反对 31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8%;弃权


                                            2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9%。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三:《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825,142,51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612%;反对 31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8%;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9%。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吴一帆律师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
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7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