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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誉衡药业:北京市京轩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1-05-21  

                                         北京市京轩律师事务所
             关于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哈尔滨誉衡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
京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公司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并就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
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资料。本所律师
声明如下:
    1、公司应当对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以及其
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决议、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
告、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等)的真实性、完整性
和有效性负责。
    2、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发表
意见。
    3、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合法性的
目的使用,不用于其它任何目的或用途。

                             1
     本所律师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
     经查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系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集。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召开此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于2021年4
月 29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
《股东大会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表决方式、
召集人、出席对象、审议议案、登记办法、联系人、注意事项、备查
文件以及网络投票工操作流程等相关事项。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王东绪先生主
持。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会议方式、审议事项与《股
东大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会议方式、审议事项一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根据本所律师核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本人和股
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公司有代表权的股份845,863,832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38.4812%;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共8名,代表公司有代表权的
股份2,542,5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157%。
     2、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电子邮件传
来的表明截止2021年5月13日下午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
在册的公司股东名称和姓名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根据本所律师核查,上述股东均
亲自或者委托代理人参加了此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

                                      2
票的股东均具有投票资格。
    3、根据本所律师核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
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
认为,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
    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股东大会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十四项议案:
    1、《关于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确认 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申请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由外商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3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股东大会通
知》中所载明的议案完全一致。
     五、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
     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会议记名方式
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就本次
股东大会列入议事日程的提案进行了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按照
网络投票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了投票表决。大会工作人员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程序进行计票、监票, 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1、本所律师见证,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关
于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能通过。
经过计票和监票人员对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所做的清点,本次股
东大会最终通过该议案,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数(股)                          848,244,041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9809%
             反对股数(股)                               162,300
 表决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191%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0%

     2、本所律师见证,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关
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能通过。
经过计票和监票人员对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所做的清点,本次股
东大会最终通过该议案,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数(股)                           848,244,041
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9809%


                                       4
             反对股数(股)                                         162,300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191%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0%

      3、本所律师见证,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关
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能通过。
经过计票和监票人员对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所做的清点,本次股
东大会最终通过该议案,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数(股)                                      848,244,041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9809%
             反对股数(股)                                         162,300
表决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191%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0%
     4、本所律师见证,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关

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能通过。
经过计票和监票人员对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所做的清点,本次股

东大会最终通过该议案,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数(股)                                     848,244,041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9809%
              反对股数(股)                                        162,300
 表决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191%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0%
              同意股数(股)                                       2,380,209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3.6165%
中小股东表    反对股数(股)                                        162,300
  决情况      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6.3835%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0%

     5、本所律师见证,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关


                                        5
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
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网络投票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能通过。经过计票和监票人员对会议
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所做的清点,本次股东大会最终通过该议案,具
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数(股)                                     848,244,041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9809%
              反对股数(股)                                        162,300
 表决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191%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0%
              同意股数(股)                                       2,380,209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3.6165%
中小股东表    反对股数(股)                                        162,300
  决情况      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6.3835%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0%

     6、本所律师见证,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关
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能通过。经
过计票和监票人员对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所做的清点,本次股东
大会最终通过该议案,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数(股)                                      848,244,041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9809%
             反对股数(股)                                         162,300
表决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191%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0%
     7、本所律师见证,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关
于确认 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
能通过。经过计票和监票人员对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所做的清


                                        6
点,本次股东大会最终通过该议案,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数(股)                                     848,244,041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9809%
             反对股数(股)                                        162,300
 表决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191%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0%
             同意股数(股)                                       2,380,209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3.6165%
中小股东表   反对股数(股)                                        162,300
  决情况     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6.3835%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0%

    8、本所律师见证,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关
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能
通过。经过计票和监票人员对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所做的清点,
本次股东大会最终通过该议案,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数(股)                                     848,244,041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9809%
             反对股数(股)                                        162,300
 表决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191%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0%
             同意股数(股)                                       2,380,209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3.6165%
中小股东表   反对股数(股)                                        162,300
  决情况     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6.3835%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0%

    9、本所律师见证,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关
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
一同意方能通过。经过计票和监票人员对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所


                                      7
做的清点,本次股东大会最终通过该议案,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数(股)                                     848,244,041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9809%
              反对股数(股)                                        162,300
 表决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191%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0%
              同意股数(股)                                       2,380,209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3.6165%
中小股东表    反对股数(股)                                        162,300
  决情况      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6.3835%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0%

     10、本所律师见证,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关
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能通过。
经过计票和监票人员对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所做的清点,本次股
东大会最终通过该议案,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数(股)                                      848,244,041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9809%
             反对股数(股)                                         162,300
表决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191%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0%

     11、本所律师见证,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关
于申请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由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能通过。经过计
票和监票人员对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所做的清点,本次股东大会
最终通过该议案,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数(股)                                      848,244,041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9809%
表决结果
             反对股数(股)                                         162,300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191%

                                        8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0%

     12、本所律师见证,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同意方能通过。经过计票
和监票人员对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所做的清点,本次股东大会最
终通过该议案,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数(股)                                      848,244,041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9809%
             反对股数(股)                                         162,300
表决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191%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0%
     13、本所律师见证,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关
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

方能通过。经过计票和监票人员对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所做的清
点,本次股东大会最终通过该议案,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数(股)                                     848,244,041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9809%
              反对股数(股)                                        162,300
 表决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191%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0%
              同意股数(股)                                       2,380,209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3.6165%
中小股东表    反对股数(股)                                        162,300
  决情况      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6.3835%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0%

     14、本所律师见证,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关
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由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

                                        9
意方能通过。经过计票和监票人员对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所做的
清点,本次股东大会最终通过该议案,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数(股)                                      848,244,041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9809%
             反对股数(股)                                         162,300
 表决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191%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0%
             同意股数(股)                                        2,380,209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3.6165%
中小股东表   反对股数(股)                                         162,300
  决情况     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6.3835%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0%

    综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合
法,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
定公告。


                                                    北京市京轩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张红艳

                                                         经办律师:王龙海

                                                                   方洪全

                                                    二 O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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