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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誉衡药业:北京市京轩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2-05-24  

                                          北京市京轩律师事务所
             关于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哈尔滨誉衡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
京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公司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并就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
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资料。本所律师
声明如下:
    1、公司应当对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以及其
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决议、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
告、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等)的真实性、完整性
和有效性负责。
    2、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发表
意见。
    3、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合法性的
目的使用,不用于其它任何目的或用途。

                             1
    本所律师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
    经查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系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集。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召开此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于2022
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
《股东大会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表决方式、
召集人、出席对象、审议议案、登记办法、联系人、注意事项、备查
文件以及网络投票工操作流程等相关事项。
    2022 年 5 月 13 日 , 公 司 董 事 会 收 到 公 司 股 东 YU HE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CORPORATION(以下简称“誉衡国际”)
及一致行动人 ORIENTAL KEYSTONE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
“健康科技”)发来的《关于提请增加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现金增资参股
公司广州誉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
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2 年 5 月 14 日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
刊登了《关于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的公告》。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截至 2022 年 5 月 13 日,誉衡国际、健康
科技分别持有 2.58%、1.95%公司股份,合计持股比例超过 3%,具备
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誉衡国际、健康科技本次提案


                                2
的程序和提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可
以将上述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会议方式、审议事项与《股
东大会通知》和《关于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中公告的时间、地点、会议方式、审议事项一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根据本所律师核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本人和股
东代理人共0名,代表公司有代表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共 26名,代表公司有代表权的股份
33,087,4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053%。
    2、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电子邮件传
来的表明截止 2022年5月16日下午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
后在册的公司股东名称和姓名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根据本所律师核查,上述股东
均亲自或者委托代理人参加了此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
投票的股东均具有投票资格。
    3、根据本所律师核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
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
认为,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
    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股东大会通知》、
《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

                              3
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十一项议案:
    1、《关于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确认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1、《关于现金增资参股公司广州誉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股东大会通
知》和《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
公告》中所载明的议案完全一致。
    五、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
    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会议记名方式
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就本次
股东大会列入议事日程的提案进行了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按照
网络投票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了投票表决。大会工作人员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程序进行计票、监票, 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4
    1、本所律师见证,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关
于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能通过。
经过计票和监票人员对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所做的清点,本次股
东大会最终通过该议案,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数(股)                            32,847,483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2747%
            反对股数(股)                              239,900
 表决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7250%
            弃权股数(股)                                  10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3%

    2、本所律师见证,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关
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能通过。
经过计票和监票人员对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所做的清点,本次股
东大会最终通过该议案,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数(股)                            32,847,483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2747%
            反对股数(股)                              239,900
 表决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7250%
            弃权股数(股)                                  10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3%

      3、本所律师见证,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关
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能通过。
经过计票和监票人员对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所做的清点,本次股
东大会最终通过该议案,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数(股)                            32,847,483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2747%
 表决结果   反对股数(股)                              239,900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7250%
            弃权股数(股)                                  100


                                     5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3%

     4、本所律师见证,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关
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能通过。经
过计票和监票人员对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所做的清点,本次股东
大会最终通过该议案,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数(股)                                     32,847,483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2747%
             反对股数(股)                                       239,900
 表决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7250%
             弃权股数(股)                                           10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3%
             同意股数(股)                                     23,599,008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8.9932%
中小股东表   反对股数(股)                                       239,900
决情况       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1.0063%
             弃权股数(股)                                           10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4%

     5、本所律师见证,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关
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
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网络投票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能通过。经过计票和监票人员对会议
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所做的清点,本次股东大会最终通过该议案,具
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数(股)                                     32,847,483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2747%
             反对股数(股)                                       239,900
 表决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7250%
             弃权股数(股)                                           10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3%
             同意股数(股)                                     23,599,008
中小股东表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8.9932%
决情况       反对股数(股)                                       239,900
             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1.0063%


                                      6
             弃权股数(股)                                           10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4%

     6、本所律师见证,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关
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能通过。经
过计票和监票人员对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所做的清点,本次股东
大会最终通过该议案,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数(股)                                     32,847,483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2747%
             反对股数(股)                                       239,900
 表决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7250%
             弃权股数(股)                                           10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3%

     7、本所律师见证,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关
于确认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能
通过。经过计票和监票人员对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所做的清点,
本次股东大会最终通过该议案,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数(股)                                     32,847,483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2747%
             反对股数(股)                                       239,900
 表决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7250%
             弃权股数(股)                                           10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3%
             同意股数(股)                                     23,599,008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8.9932%
中小股东表   反对股数(股)                                       239,900
决情况       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1.0063%
             弃权股数(股)                                           10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4%

     8、本所律师见证,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关
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能

                                      7
通过。经过计票和监票人员对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所做的清点,
本次股东大会最终通过该议案,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数(股)                                     32,847,483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2747%
             反对股数(股)                                       239,900
 表决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7250%
             弃权股数(股)                                           10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3%
             同意股数(股)                                     23,599,008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8.9932%
中小股东表   反对股数(股)                                       239,900
决情况       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1.0063%
             弃权股数(股)                                           10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4%

     9、本所律师见证,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关
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能通过。经
过计票和监票人员对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所做的清点,本次股东
大会最终通过该议案,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数(股)                                     32,847,483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2747%
             反对股数(股)                                       239,900
 表决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7250%
             弃权股数(股)                                           10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3%
             同意股数(股)                                     23,599,008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8.9932%
中小股东表   反对股数(股)                                       239,900
决情况       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1.0063%
             弃权股数(股)                                           10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4%

     10、本所律师见证,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关
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


                                      8
一同意方能通过。经过计票和监票人员对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所
做的清点,本次股东大会最终通过该议案,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数(股)                                     32,847,483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2747%
             反对股数(股)                                       239,900
 表决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7250%
             弃权股数(股)                                           10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3%
             同意股数(股)                                     23,599,008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8.9932%
中小股东表   反对股数(股)                                       239,900
决情况       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1.0063%
             弃权股数(股)                                           10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4%

     11、本所律师见证,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关
于现金增资参股公司广州誉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能通过。
     公司董事、总经理刁秀强先生因同时兼任誉衡生物董事长职务,
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刁秀强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360,936股,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经过计票和监票人员对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所做的清点,本
次股东大会最终通过该议案,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数(股)                                     31,328,774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4.6847%
             反对股数(股)                                      1,758,609
 表决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5.3150%
             弃权股数(股)                                           10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3%
             同意股数(股)                                     22,080,299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2.6226%
中小股东表
             反对股数(股)                                      1,758,609
决情况
             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7.3770%
             弃权股数(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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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004%

    综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合
法,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
定公告。


                                                  北京市京轩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张红艳
                                                       经办律师:王龙海
                                                                方洪全
                                                二O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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