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星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2019-03-27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证券代码:002439 公告编号:2019-014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启明星辰”)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启明转债”或“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159 号文核准。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已刊登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的《证券时报》上,
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
次发行的相关资料。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1、本次共发行 104,5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045
万张,按面值发行。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
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3、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9 年 3 月 26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1682 元可转债的
比例,再按 100 元/张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原股东可根据自身
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本次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
售,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439”,配售
简称为“启明配债”。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896,692,587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 2,178,784 股
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股本为 894,513,803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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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10,449,710 张,约占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7%。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
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4、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
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 次 发 行 认 购 金 额 不 足 104,500 万 元 的 部 分 由 主 承 销 商 包 销 , 包 销 基 数 为
104,50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
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
额为31,35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
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
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5、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申购,申购代码为
“072439”,申购简称为“启明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
申购上限是 1 万张(1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6、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3 月 26 日(T-1 日),
该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7、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19 年 3 月 27 日(T 日)。
8、本次发行的启明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启明转债上市
首日即可交易。
9、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启明转债”,债券代码为
“128061”。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27
日(T 日)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
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1.1682 元可转债
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
个申购单位。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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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获配启明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实际
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原股东持有的“启明星辰”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
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登记公司配股业
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 2019 年 3 月 27 日(T 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
常交易时间,即 9:15-11:30,13:00-15:00,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申购手续与在
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
申购日当日,网上投资者不需缴纳资金。
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按每 10 张(1,000 元)
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
号码可以认购 10 张启明转债。网上投资者应根据 2019 年 3 月 29 日(T+2 日)
公布的中签结果,确保其资金账户在该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三、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
2019 年 3 月 28 日(T+1 日),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刊登《启
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
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公告》,该公告刊载的内容包括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单、
每户获得配售的可转债数量及扣除申购保证金后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或应退还
的多余申购资金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送达
获配通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要求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若申购保证
金大于认购款,则多余部分在 2019 年 3 月 29 日(T+2 日)通知收款银行按原
收款路径无息退回。
投资者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将被直接抵作申购资金。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缴付
申购资金,则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须在 2019 年 3 月 29 日(T+2 日)17:00
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将其应补缴的申购资金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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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银行账户(同发行公告中缴付申购保证金账户),在划款时请务必在汇款用
途或备注内容中注明投资者证券账户号码(深圳),例如,投资者深圳证券账户
号码为 0123456789,则应填写:0123456789。投资者补缴申购资金的账户名
称须与缴纳申购保证金的账户名称一致。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 2019
年 3 月 29 日(T+2 日)17:00 之前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
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启明转债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并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有关情况在 2019 年 4 月 2 日(T+4 日)刊
登的《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
告》中披露。
四、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
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
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
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
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及网下投资者获配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
资者名下。
五、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
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
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04,5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上、
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
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 31,35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
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
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六、发行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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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1 号楼启明星
辰大厦
联系人:姜朋
电话:010-82779065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新闸路 1508 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52523075
发行人: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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