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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启明星辰: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2-10-11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2-086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拟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
会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0 月 19 日 10: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10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0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0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11 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1 号楼
       启明星辰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2.07   限售期                                                                    √

2.08   上市地点                                                                  √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

3.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5.00                                                                                √
        稿)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
6.00                                                                                √
        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7.00    《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11.00   《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
12.00                                                                               √
        关事宜的议案》
            (二)信息披露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指定网站为: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述议案内容请详见刊登在上述信息披露
        媒体的《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中的议案 2 进行逐项表决。上述议案均属于特
        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除第 4、10 项外,均属于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
        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王佳、严立。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
        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委托
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股东
账户卡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
卡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
或传真上须写明联系方式,须在登记时间 10 月 12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公司证
券部。
    (二)登记时间:2022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
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详见会议联系方式。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779006
    传真:010-82779010
    邮箱:ir_contacts@venustech.com.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1 号楼启明星辰大厦
    邮政编码:100193
    联系人:刘婧、赵一帆
    (二)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
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启明星辰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启明星辰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启明星辰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4、《启明星辰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1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为“362439”,投票简称为“启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0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19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19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启明星辰信息技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
        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
        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该列打
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2.07   限售期                                                    √

2.08   上市地点                                                  √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

3.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5.00                                                             √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6.00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       √
        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7.00    《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

        《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8.00                                                                 √
        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11.00   《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12.00                                                                √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
         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
         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名称(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证件名称: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