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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启明星辰: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2-10-22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2-090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启明星辰信息
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
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9 月 23 日、2020
年 10 月 16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启明星
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
《关于修订<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鉴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将于 2022 年 10 月 23 日届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相关规定,现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该期员工
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启明星辰 A 股普通股股票。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回购股票已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全部非交易过户至“启
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
4,125,184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44%。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0 月 27 日刊
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全部标的股票过
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0 年 10 月 23 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后
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 33%、33%、3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即将届满,可解
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33%,共计 1,361,311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14%。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间、变更、终止及存续期届满后权益的处置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
且公司公告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确定依据、股票来源、管理模式等
事项的变更。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三分之二(不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当管理委员会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
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除本条前两项所述自动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
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不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权益的处置
    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如本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
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不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本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当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
议的授权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
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三、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公司后续将召开董事会确认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达成情况。管理委
员会将根据董事会审议的结果处置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
    2、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
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4)其他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