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2 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6-042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为 72,629,372 股,占总股本的 15.131%;于解限日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量为 72,629,372 股,占总股本的 15.131%。 2、本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12 月 2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星化工”或“本公司”)2015年12 月26日,收到控股股东刘江山先生和及持股5%以上股东俞菊美女士的通知,已经 与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金鹰基金-招商银行-龙星 化工资产管理计划”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方式分别转让各自持有的龙 星化工股份58,013,572 股和14,615,800股,合计72,629,372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5.131%;每股转让价格为13.40元,合计金额973233584.8元。转让完成后, 金鹰基金-招商银行-龙星化工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2,629,37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5.131%。该部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16年01月04日办理完 成(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情况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金鹰基金-招商银行-龙星化 工资产管理计划自受让本公司股份之日起锁定六个月。2016 年 01 月 05 日,金 鹰基金管理公司对该资产计划受让的本公司股份追加承诺,将股份限售期锁定为 2016 年 07 月 05 日。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其它承诺。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所有承诺,未发生违反 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形, 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股东 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本次解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12 月 2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72,629,372 股,占总股本的 15.131%;于解限 日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量为 72,629,372 股,占总股本的 15.131%。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股东名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 备 称 数(股) 售数(股) 股份数量占公 市流通数量 注 司股份总数的 (股) 比例 金鹰基金- 招商银行- 龙星化工 72,629,372 72,629,372 15.131% 72,629,372 资产管理 计划 合计 72,629,372 72,629,372 15.131% 72,629,372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类型 股份变动前 本次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后 情况 增加 减少 情况 一、限售流通股 233,004,687 72,629,372 160,375,315 首发后机构类限 72,629,372 72,629,372 0 售股 高管锁定股 160,375,315 160,375,315 二、无限售流通股 246,995,313 72,629,372 319,624,685 三、总股本 480,000,000 72,629,372 72,629,372 480,000,000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