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6-12-13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6-047
全资子公司向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发生担保事项的原因
为满足本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焦作龙星化工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焦作龙星”)决定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提供2.0亿元贷款担保额度用于解决本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2、担保事项的审议情况
2016年12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全资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不超过2.0亿元担保额度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焦作龙
星拟为本公司提供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额度,供本公司按照资金实际需求向银
行等相关单位申请贷款或借款。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交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全资子公司拟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事项的发生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
注册资本:4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江山。
经营范围:炭黑的生产、销售;电力生产、服务;塑料制品、橡胶轮胎、
橡塑产品的加工、销售;炭黑原料、五金机电、化工产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法
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产品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产品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
营)。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资产 2,830,343,945.26 元,净资产 1,054,276,891.32 元。2015 年度,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37,068,946.91 元,营业利润-103,780,155.95 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431,971.02 元。
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2,630,240,624.85 元,净资产
1,067,266,147.79 元,2016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33,244,577.07
元,营业利润 15,703,683.8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683,712.63
元(本段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内容及未尽事项
1、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本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向银行申请短期贷款,实际担保金额和期
限仍需与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将在以后
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供本公司解决流动资金需求,
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
风险。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0000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39%(其中包含本次子公司为母公司的担保额度
2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97%;其余50000万元为母公司为子公
司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7.43%)。公司累计实际担保余额是
22,6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1.46%。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本年度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为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仍需临时股东大会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
决权股东同意。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不超过2.0亿元
的担保额度。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的意见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