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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星化工: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4-27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7-015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发生担保事项的原因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焦作龙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作龙星”)和
沙河市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细化工”)流动资金的正常需求,龙星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2017年度为焦作龙星提供不超过
4亿元担保额度,为精细化工提供不超过1亿元担保额度,用于解决子公司流动资
金需求。
    2、担保事项的审议情况
     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龙
星化工2017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公司拟为焦作龙星提供不超过4
亿元担保额度,为精细化工提供不超过1亿元担保额度,用于解决子公司流动资
金需求。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交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焦作龙星
公司名称:焦作龙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注册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丰收路 3299 号。
法定代表人:刘江山。
经营范围:炭黑的生产、销售;蒸汽的生产、销售;电力的生产、供应(按照电
力业务许可证载明的范围从事电力业务);橡胶轮胎、橡塑产品的销售;炭黑油、
炭黑原料、五金机电、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销售;
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上范围中凡涉及专项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经营)

焦作龙星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经审计)   2017 年一季度(未经审计)
总资产               711,866,213.66            721,179,849.79
净资产               208,777,607.33            218,812,712.83
营业收入             482,521,955.97            151,479,403.66
营业利润              20,992,296.85              12,929,110.14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
                       17,321,878.87            10,035,105.50
净利润



(二)精细化工
公司名称:沙河市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注册地点:沙河市南汪村东。
法定代表人:刘江山。
经营范围:萘、粗酚、炭黑油、轻油、洗油、脱酚酚油、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精细化工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经审计)   2017 年一季度(未经审计)
 总资产               94,914,423.59            117,737,147.00
 净资产               76,301,719.77              77,340,855.39
 营业收入            295,919,069.33              89,263,362.80
 营业利润              3,357,158.86               1,208,048.09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
                         2,992,590.46              906,711.07
 净利润
三、担保协议的内容及未尽事项

1、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向银行申请短期贷款,实际担保金额和期

限仍需与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将在以后

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供全资子公司解决流动资金需

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

较大风险。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0,00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80%。公司累计实际担保余额是22,625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0.94%。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本年度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为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该议案已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仍需临时股东大会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同

意。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2017年度为焦作龙星提供不超过4亿元担保

额度,为精细化工提供不超过1亿元担保额度,用于解决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的意见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