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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星化工: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06-15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7-026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涉及收购资产的重大事

项,该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5 月 15 日开市起停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

经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5 月

23 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龙星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公司分别

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2017 年 6 月 7 日、2017 年 6 月 14 日披露了《龙星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2017-023、

2017-025)。

    公司原计划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

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交易方案仍需进

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龙星化工,股票代码:002442)

将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并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
       1、主要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为公司无关联的第三

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2、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方式尚在谨慎探讨研究中,初步拟定为以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股权或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3、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公司属于化学纤维制造业,具体标的资产范围仍

在论证中。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2017 年 5 月 14 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类别
        刘江山                                  130530536      27.19
 1                                                                     人民币普通股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                     72629372      15.13
 2      公司-冀兴三号单一资                                           人民币普通股
        金信托
 3      俞菊美                                   32885550       6.85   人民币普通股
 4      方晓晴                                   23520000       4.90   人民币普通股
 5      林史艺                                   23520000       4.90   人民币普通股
 6      刘河山                                    8965713       1.87   人民币普通股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                      8534450       1.78
        公司-光大胜券 15
 7                                                                     人民币普通股
        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8      杨略维                                    7432000       1.55   人民币普通股
        鹏华资产-浦发银行-                      3170422       0.66
 9      鹏华资产金润 25 号资                                           人民币普通股
        产管理计划
 10     刘红山                                    3144725       0.66   人民币普通股



                                         2
       (2)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类别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冀兴         72629372.00   15.13%
 1                                                                     人民币普通股
        三号单一资金信托
 2      刘江山                                 32632634.00   6.80%     人民币普通股
 3      林史艺                                 23520000.00    4.9%     人民币普通股
 4      方晓晴                                 23520000.00    4.9%     人民币普通股
 5      俞菊美                                 11692640.00   2.44%     人民币普通股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光            8534450.00   1.78%
 6      大胜券 15 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                                 人民币普通股
        资金信托计划
 7      杨略维                                  7432000.00   1.55%     人民币普通股
 8      刘河山                                  3965713.00   0.83%     人民币普通股
        鹏华资产-浦发银行-鹏华资产金          3170422.00   0.66%
 9                                                                     人民币普通股
        润 25 号资产管理计划
 10     刘红山                                  3144725.00   0.66%     人民币普通股

       三、停牌期间相关工作进展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各项工作,与重组相关方就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重组方案仍在筹划推进中。同时,
公司与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
构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报备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要求及时对
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四、申请继续停牌原因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沟通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需就本事项与潜在交易
对方进行进一步的商谈,并对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协商、完善和论证,且未来涉
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维
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6 月 1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
及有关各方将积极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3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加快工作进度,积极推进重组项目进展,争取
在 2017 年 7 月 14 日(星期五)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
预案或报告书,预期未能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拟继续推进的,公司将召开董
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在议案通过之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公
司未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董事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7 月 15 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
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终止原因。
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
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
告之日起至少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与相关方继续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按照
承诺的期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停牌期
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鉴
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
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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