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关于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2017-11-13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7- 074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过户情况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江
山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 32,632,634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6.80%)转让给上海图赛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图赛”)。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14 日、8 月 15 日、8 月 16 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17 年 11 月 13 日,公司收到刘江山先生和上海图赛的通知,已收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协议转让给上海图赛的 32,632,634 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刘江山和上海图赛持股情况如下:
过户前股份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股数 表决权比例
130,530,536 27.19% 130,530,536 27.19%
刘江山 过户后股份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股数 表决权比例
97,897,902 20.40% 65,897,902 13.73%
过户前股份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股数 表决权比例
0 0 0 0
上海图赛
过户后股份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股数 表决权比例
32,632,634 股 6.80% 64,632,634 13.47%
二、承诺情况
刘江山先生与上海图赛共同出具了《股份转让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刘江山、上海图赛(以下并称申请人)已充分知悉并将严格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业务规则等文件关于股份协议转让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确认并承诺:
1、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股份转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合规。
2、申请人已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依法合规地就本次股份转让履行了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
3、申请人保证本次拟转让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司法、仲裁程序、其
他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4、申请人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法律障碍,或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时相关障碍能够消除。
5、申请人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不构成短线交易。
6、申请人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不违背双方作出的承诺。
7、申请人保证自本次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今,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
存在不得转让的情形,且出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交所业务规则等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相关股份的情形。
8、申请人自愿承诺,自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 6 个月内,双方均不减持
所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
9、申请人自愿承诺,双方如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持股主体,在转
让之后解除同一实际控制关系的,双方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在解除同一
实际控制关系之后的 6 个月内,仍共同遵守双方存在同一实际控制关系时所
应遵守的股份减持相关规定。
10、申请人自愿承诺,在本次股份转让后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文件当前及今后作出
的关于 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包括股份减持相关政策解答口径等文件明确
的要求。
11、申请人自愿承诺,双方提交的股份转让申请经深交所受理后,至本
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之前,相关协议、批复或者其他申请材料内容发生重大
变更,或者申请人在本承诺函中确认、承诺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双方将自前
述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及时通知深交所终止办理,并自本次提交申
请日 30 日后方可再次提交股份转让申请。
申请人承诺,如提交的股份转让申请材料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
或者 不合法合规等情形,或者任何一方未能遵守上述承诺的,自愿承担由
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深交所对其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
律处分等措施。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