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12-04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7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
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后,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富电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富电”)由北京富电绿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富电”)100%控股,庞雷先生分别担任上海富电执行董事
和北京富电董事长,且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吕勤燕女士分别担任北京富电和公司
董事,与庞雷先生系夫妻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公司认定上海富电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会
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庞雷先生、吕勤燕女士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
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
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何继江 胡定核 邱 峻
2017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