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12-04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7-082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一
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以电话的形式
送达,于 2017 年 12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
议的监事共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 3 名,其中监事侯贺钢先生通过通讯方式
表决。本次会议由监事王玉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监事会的规定,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一致选举王玉珑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王玉珑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新能源产业基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的需要,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
超过 4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湖南宝庆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和邵阳市宝庆工业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宝庆同创新能源产
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将主要投资
于湖南省邵阳市境内新能源汽车及相关产业、光伏地热等清洁能源产业、与新能
源产业存在重大战略合作的相关企业、及其他高收益项目。本次募集的资金仅用
于邵阳经济开发区新能源项目的建设和生产。该基金目标规模为人民币 30.1 亿
元。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可以通过整合各方面的资源
优势,充分借助基金投融资功能,发展新能源汽车及相关产业,进行产业布局,
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进而创造新的业务增长点。本次参与
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富电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
电”)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出资 5,10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51%;上海富电出资 4,900 万元,
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49%。
全体监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对于公司业务发展有利,符合公司发展方向。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双方自愿、公
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一
王玉珑先生简历:
王玉珑先生,出生于 1972 年 12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金融学
硕士。1996 年参加工作,1996 年-2001 年中国人保财产保险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财务部;2001-2003 年,中国保监会内蒙古保监局稽核检查处;2003 年银河基金
管理公司综合部;2003 年-2005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权益投资部;2005 年-2016
年,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务管理部财管处处长、黑龙江
分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总公司财务部负责人、中国
大地保险电子商务公司董事、中国大地保险公司监事等职务。
王玉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