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关于股东委托他人行使股东权利暨收到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18-04-04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8- 021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委托他人行使股东权利暨
收到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星化工”、“公司”或“本公司”)日
前收到公司股东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关于委托
【王斌】行使股东权利的通知函》和《授权委托书》。
渤海信托通过“冀兴三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单一信托”)持有本公
司 72,629,372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5.13%。渤海信托将单一信托所投资
的本公司 72,629,372 股无限售流通股所享有的股东权利授予王斌行使。未经渤海
信托书面通知,上述表决权授权不得变更。
渤海信托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签署《授权委托书》,内容如下:
委托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人:王斌(身份证号:430102196906******)
委托代理事项:委托王斌先生作为渤海信托代理人,根据渤海信托下列授权
权限行使龙星化工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赋予渤海信托股东权利、签署相关文件,渤
海信托承担授权范围内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授权权限:1、代为提议召集临时股东大会;2、代为行使股东提案权,提议
增补、提名、选举或罢免董事、监事及其他议案;3、代为行使表决权,对股东
大会每一审议和表决的事项代为表决,委托人对表决事项不做具体指示,受托人
可以按照自己意思进行表决;4、其他与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相关的事项。
委托授权期限:本授权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授权有限期为 2018 年 3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或单一信托清算终结之日)。
2018 年 4 月 3 日,本公司收到王斌《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立即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的函》。王斌作为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授权代理人,提请公司董
事会立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提请罢免庞雷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提请罢免吕勤燕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罢免吴洁平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提请罢免王玉珑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提请罢免李桃蹊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选举刘冰洋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选举刘飞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选举李英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选举肖民楚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选举林远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4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