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0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周杰)
各位股东:
大家好!作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2020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董
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对于我们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无妨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本人2020年度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
责的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0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为:应参加董事会次数1次,亲自出席次数1次,
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次数0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
2020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为: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1次,亲自出席0
次。
本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所有
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
下列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2020年12月5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
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四、履行职责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
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做详细的调查和
了解,认真履行和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程序。通过参加相关会议及与公
司相关部门沟通等途径,行使优化公司的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的职责,推动公司实现
“公平、分享、市场、效率”的薪酬管理目标。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积极配合公司
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主动与会计师、内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积极沟通,了解
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的途径,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认真参与战略委员会的研究论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
(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的
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
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
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21年,本人将不断加强学习,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进一步
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担负起独立董事应有的责任,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期望在新的一年里,通过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
密切沟通与合作,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
建议,使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为规范。
最后,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在工作中给予的支持,本人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杰
二○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程华)
各位股东:
大家好!作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2020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董
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对于我们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无妨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本人2020年度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
责的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0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为: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为1次,亲自出席次
数0次,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次数1次,全年无委托出席和缺席。
2020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为: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1次,亲自出席1
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
本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所有
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
下列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2020年12月5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
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四、履行职责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仔细了解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积极配合公
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主动与会计师、内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积极沟通,了
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做详细的调查和了解,认真履行和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程序。通过参加
相关会议及与公司相关部门沟通等途径,行使优化公司的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的职责,
推动公司实现“公平、分享、市场、效率”的薪酬管理目标。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
(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的
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
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
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21年,本人将不断加强学习,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进一步
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担负起独立董事应有的责任,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期望在新的一年里,通过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
密切沟通与合作,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
建议,使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为规范。
最后,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在工作中给予的支持,本人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程华
二○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王涌)
各位股东:
大家好!作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2020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董
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对于我们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无妨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本人2020年度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
责的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0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为: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为1次,亲自出席次
数1次,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次数0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
2020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为: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1次,亲自出席1
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
本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所有
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
下列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2020年12月5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
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四、履行职责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
计委员会委员,仔细了解公司相关的工作。通过参加相关会议及与公司相关部门沟通等
途径,行使优化公司的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的职责,推动公司实现“公平、分享、市场、
效率”的薪酬管理目标。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做详细的调查和了解,认
真履行和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程序。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积极配合
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主动与会计师、内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积极沟通,
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
(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的
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
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
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21年,本人将不断加强学习,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进一步
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担负起独立董事应有的责任,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期望在新的一年里,通过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
密切沟通与合作,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
建议,使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为规范。
最后,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在工作中给予的支持,本人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涌
二○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何继江)
各位股东:
大家好!作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2020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
董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对于我们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无妨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本人2020年度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
责的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0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为:应参加董事会次数5次,亲自出席次数0次,
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次数5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
2020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为: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2次,亲自出席2
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
本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所有
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
下列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2020 年 4 月 8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见》、《关于 2019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独立意见》、《关于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 2020 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三)2020 年 11 月 12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上,发表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
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四、履行职责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仔细了
解公司相关的工作。并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的途径,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认真参与战略委员会的研究论证;通过参加相关会议及与公司相关部门沟通等
途径,行使优化公司的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的职责,推动公司实现“公平、分享、市场、
效率”的薪酬管理目标。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
(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的
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
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
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我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任期届满,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
本人工作的支持,谢谢!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何继江
二○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邱峻)
各位股东:
大家好!作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2020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
董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对于我们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无妨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本人2020年度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
责的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0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为:应参加董事会次数5次,亲自出席次数1次,
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次数4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
2017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为: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2次,亲自出席2
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
本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所有
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
下列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2020 年 4 月 8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见》、《关于 2019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独立意见》、《关于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 2020 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三)2020 年 11 月 12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上,发表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
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四、履行职责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年度报
告编制过程中,积极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主动与会计师、内审部门、财务部
门等相关人员积极沟通,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
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针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做详细的调查和了解,认真履行和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选聘程序。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
(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的
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
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
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我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任期届满,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
本人工作的支持,谢谢!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邱峻
二○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陈浩生)
各位股东:
大家好!作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2020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
董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对于我们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无妨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本人2020年度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
责的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0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为: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为5次,亲自出席次
数0次,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次数5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
2020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为: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2次,亲自出席2
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
本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所有
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
下列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2020 年 4 月 8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见》、《关于 2019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独立意见》、《关于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 2020 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三)2020 年 11 月 12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上,发表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
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四、履行职责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仔细了解公司相关的工作。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做详细
的调查和了解,认真履行和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程序。在年度报告编制
过程中,积极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主动与会计师、内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
关人员积极沟通,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
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通过参加相关会
议及与公司相关部门沟通等途径,行使优化公司的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的职责,推动公
司实现“公平、分享、市场、效率”的薪酬管理目标。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
(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的
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
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
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我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任期届满,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
本人工作的支持,谢谢!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浩生
二○二一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