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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星化工:龙星化工 独立董事关于聘请 2021年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0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请 2021 年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关于聘请 2021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全

面了解相关情况后,我们认为:

   1、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

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

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0 年公司的外

部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准

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严格履行了双方审计

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 2021

年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   涌                程   华              周   杰




                                            2021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