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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星化工: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10-29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1-047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鹏达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为:《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

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28 日,向 7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4 万股

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魏亮、马宝亮、边同乐、李英、刘飞舟为本议案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其余 4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