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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星化工:龙星化工 监事会关于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2021-11-02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1-055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1、公司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确定原则相符。

    2、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是独立董事、监事、单独

持有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符合《管理办

法》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其作为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4、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

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

形。《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1 日作为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72 名激励对

象授予共计 114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