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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星化工:龙星化工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2-025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
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鹏达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
董事 8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
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

                                1
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
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鹏达、魏亮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登
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或“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发行方

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中包括公司董事长刘鹏达,刘鹏

达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江山之子。故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刘鹏达、魏亮回避表决。具体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司将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

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刘鹏达先生在内的不超

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除刘鹏达先生外,其他发行

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

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

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刘鹏达先生认购股数不低于 500 万股(包含本数)且不超过 1,000

万股(包含本数)。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

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以现

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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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不含定价基准日当天)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80%(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

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

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根

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其中,刘鹏达先生不

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

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即刘鹏达先生同意按照上述发行价格认

购股份,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刘鹏达先生

不参与本次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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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

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即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47,246,000 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

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股权激励、

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其核准的数据

为准。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刘鹏达先生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

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

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买卖的,还需遵守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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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除外。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为 160,365.66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山西龙星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
                                          160,365.66                  160,365.66
目(一期)
              合计                        160,365.66                  160,365.66
   注:项目名称、投资额最终以相关部门备案审批文件为准。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

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

自筹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

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授权经营管理层决定上述项目的具体方案和实

施时间。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6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完成后,由本公司新老股东按

照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逐项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

会核准方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登

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


    为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编制的《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关联董事刘鹏达、魏亮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独

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

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鹏达、魏亮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登载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认真分析

和计算后提出的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鹏达、魏亮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

诺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

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登

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之股份
认购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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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公司与刘鹏达签署《附条件生效之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鹏达、魏亮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登载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长刘鹏达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鹏达、魏亮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龙星化工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独

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

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10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便于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公

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

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确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

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时间安排、发行价

格、发行对象、募集资金规模、发行方式、认购办法、与发行对象签

署相关协议或补充协议、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以及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

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和

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

体安排进行调整;根据市场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资

金使用项目的投资进度和实际使用金额;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需要以公司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

                             11
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4、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事项,批

准并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议;

    5、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

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相关文件、合同和协议,并履行与本

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发行申

报事宜;

    6、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并报有关

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

政府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7、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

定,或市场条件、募集资金使用条件等发生变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

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条件变化情况

等,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

发行事宜;

    8、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

市等相关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非公开发行难以实施、或

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非公开发行政策
                              12
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终止实施,

或者按照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聘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申报事宜;全权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

部门的反馈意见;

    11、授权董事会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在

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则上述授权

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日。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鹏达、魏亮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

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登载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
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

                             13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龙

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
规划》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科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

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

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针对目前现有的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进行修订,并同意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日登载

                              14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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