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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星化工:龙星化工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2022-05-07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2-035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会议

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5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

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公司第二会议室

4、召集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

结合公司视频会议系统形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通

过公司视频会议系统参会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
务所律师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龙星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5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为138,277,788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数的28.172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5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为137,526,288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数的28.0197%。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0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5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1%。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37,385,8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6170%。

四、     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龙星化工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7,732,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6059%;反对54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1%;弃权0股。

2、 审议通过了《龙星化工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7,732,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059%;反对54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1%;弃权0股。

3、 审议通过了《龙星化工〈2021 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7,732,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059%;反对54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1%;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6,840,9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25%;反对54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75%;弃权0股。

4、 审议通过了《龙星化工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37,900,1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269%;反对37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31%;弃权0股。

5、 审议通过了《龙星化工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7,900,1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269%;反对37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31%;弃权0股。

6、 审议通过了《龙星化工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137,897,4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250%;反对3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50%,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005,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28%;反对38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72%;弃权0股。

7、 审议通过了《龙星化工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7,732,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6059%;反对54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1%;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6,840,9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25%;反对54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75%;弃权0股。

8、 审议通过了审议《龙星化工〈2021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

   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7,73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6052%;反对54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8%;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6,839,9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98%;反对54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02%;弃权0股。

9、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2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7,900,1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269%;反对37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31%;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008,2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00%;反对37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0%;弃权0股。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星化工 2022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7,900,1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269%;反对37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31%;弃权0股。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星化工 2022 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7,899,1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262%;反对37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38%;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007,2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73%;反对37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27%;弃权0股。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焦作龙星 2022 年为龙星化工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7,900,1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269%;反对37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31%;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008,2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00%;反对37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0%;弃权0股。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7,73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6052%;反对54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8%;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6,839,9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98%;反对54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02%;弃权0股。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7,73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6052%;反对54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8%;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6,839,9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98%;反对54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02%;弃权0股。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7,899,1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262%;反对37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38%;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007,2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73%;反对37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27%;弃权0股。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37,73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052%;反对37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38% ; 弃 权 167,300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0.121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6,839,9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98%;反对37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27%;弃权16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5%。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