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2-037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除《关于修订〈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审议通过外,其他议案均未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会议 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1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5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 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公司第2会议室 4、召集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 结合公司视频会议系统形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通过 公司视频会议系统参会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 所律师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龙星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8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为211,391,16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数的43.069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为138,065,888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数的28.1296%。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1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3,325,2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393%。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37,869,8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156%。 四、 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9,676,2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574%; 反对 72,856,9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4.7426%;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642,2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3990%;反对 22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10%;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刘江山、魏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二)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 审议《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9,676,2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574%; 反对 72,856,9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4.7426%;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642,2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3990%;反对 22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10%;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刘江山、魏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2、 审议《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9,676,2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574%; 反对 72,856,9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4.7426%;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642,2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3990%;反对 22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10%;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刘江山、魏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3、 审议《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9,676,2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574%; 反对 72,856,9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4.7426%;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642,2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3990%;反对 22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10%;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刘江山、魏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4、 审议《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9,615,3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033%; 反对 72,917,8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4.7967%;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581,3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2382%;反对 28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18%;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刘江山、魏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5、 审议《发行数量》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9,676,2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574%; 反对 72,856,9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4.7426%;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642,2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3990%;反对 22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10%;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刘江山、魏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6、 审议《限售期》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9,615,3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033%; 反对 72,917,8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4.7967%;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581,3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2382%;反对 28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18%;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刘江山、魏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7、 审议《上市地点》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9,676,2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574%; 反对 72,856,9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4.7426%;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642,2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3990%;反对 22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10%;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刘江山、魏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8、 审议《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9,677,2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583%; 反对 72,855,9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4.7417%;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643,2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4016%;反对 22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84%;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刘江山、魏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9、 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9,779,9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3495%; 反对 72,753,2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4.6505%;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745,9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6728%;反对 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72%;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刘江山、魏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10、 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9,676,2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574%; 反对 72,856,9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4.7426%;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642,2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3990%;反对 22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10%;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刘江山、魏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三)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9,676,2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574%; 反对 72,856,9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4.7426%;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642,2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3990%;反对 22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10%;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刘江山、魏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四)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9,676,2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574%; 反对 72,856,9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4.7426%;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642,2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3990%;反对 22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10%;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刘江山、魏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五)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9,676,2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574%; 反对 72,856,9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4.7426%;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642,2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3990%;反对 22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10%;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刘江山、魏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六) 审议《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9,676,2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574%; 反对 72,856,9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4.7426%;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642,2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3990%;反对 22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10%;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刘江山、魏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七) 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9,676,2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574%; 反对 72,856,9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4.7426%;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642,2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3990%;反对 22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10%;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刘江山、魏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八)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9,676,2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574%; 反对 72,856,9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4.7426%;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642,2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3990%;反对 22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10%;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刘江山、魏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九) 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8,535,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5.5350%; 反对 72,855,9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4.4650%;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643,2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4016%;反对 22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84%;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未通过 (十) 审议《关于修订〈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8,535,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5.5350%; 反对 72,855,9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4.465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 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