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龙星化工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2-05-28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2-038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鹏达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
董事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
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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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
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或“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发行方
案。具体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司将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
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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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
特定投资者,均为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自
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
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
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
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以现
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不含定价基准日当天)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80%(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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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
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
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根
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
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即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47,246,000 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
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股权激励、
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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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其核准的数据
为准。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本次发行对
象所认购取得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
排。本次发行对象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买卖的,还需遵守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为 160,365.66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山西龙星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
目(一期),项目总投资额为 160,365.66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为 160,365.6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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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
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
自筹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
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授权经营管理层决定上述项目的具体方案和实
施时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完成后,由本公司新老股东按
照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逐项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
会核准方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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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
为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编制的《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独
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
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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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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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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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认真分析
和计算后提出的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
诺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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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便于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公
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
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确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
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时间安排、发行价
格、发行对象、募集资金规模、发行方式、认购办法、与发行对象签
署相关协议或补充协议、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以及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
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和
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
体安排进行调整;根据市场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资
金使用项目的投资进度和实际使用金额;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需要以公司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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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4、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事项,批
准并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议;
5、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
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相关文件、合同和协议,并履行与本
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发行申
报事宜;
6、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并报有关
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
政府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7、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
定,或市场条件、募集资金使用条件等发生变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
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条件变化情况
等,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
发行事宜;
8、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
市等相关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非公开发行难以实施、或
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非公开发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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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终止实施,
或者按照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聘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申报事宜;全权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
部门的反馈意见;
11、授权董事会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在
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则上述授权
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
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龙
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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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
规划》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针对目前现有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并同意修订后的《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同日登载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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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针对目前
现有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同意修订后的《龙星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同日登载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针对目前现有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同意修订后的《龙星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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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关于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针对目
前现有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同意修订后的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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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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