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2-059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龙星化工 股票代码 00244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飞舟 李淑敏 办公地址 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 1 号 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 1 号 电话 0319-8869535 0319-8869260 电子信箱 feizhl@sina.com lxlishumin@126.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2,200,143,369.28 1,678,380,995.80 31.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9,098,955.43 123,299,040.55 -52.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56,203,611.27 124,813,278.05 -54.97% 利润(元) 1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43,441,274.53 26,628,392.70 814.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11 0.2569 -52.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11 0.2569 -52.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3% 8.94% -5.1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3,154,988,417.66 2,795,621,357.39 12.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37,109,749.49 1,506,884,863.34 2.01%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43,366 0 数 (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自然 无质押、 刘江山 19.95% 97,897,902.00 0.00 人 冻结 渤海国际 无质押、 信托股份 冻结 有限公司 其他 14.80% 72,629,372.00 0.00 -冀兴三 号单一资 金信托 境内自然 无质押、 俞菊美 4.11% 20,154,350.00 0.00 人 冻结 境内自然 无质押、 刘河山 1.83% 8,965,713.00 0.00 人 冻结 境内自然 无质押、 刘鑫 0.73% 3,578,700.00 0.00 人 冻结 境内自然 无质押、 刘凯飞 0.72% 3,537,900.00 0.00 人 冻结 境内自然 无质押、 江漫 0.72% 3,523,300.00 0.00 人 冻结 境内自然 无质押、 江浩 0.71% 3,463,400.00 0.00 人 冻结 境内自然 无质押、 陈敬丰 0.42% 2,066,000.00 0.00 人 冻结 境内自然 无质押、 王金涛 0.27% 1,308,700.00 0.00 人 冻结 上述股东中,刘河山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江山先生的胞弟,两人已出具《关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不构成一致行动人的说明》。江浩和江漫是俞菊美女士的长子、次子,三人已出具《不存在一 致行动的说明 致行动关系说明》。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 属于一致行动人。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2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的议 案》, 同意在山西省长治市设立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龙星"),主要从 事碳基新材料研发制造和资源综合利用等业务。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查看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8 日和 2022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龙星已完成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 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山西龙星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注册日期:2022 年 3 月 24 日,详情请查 看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 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基于战略发展需要,拟注销全资子公司龙星隆(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 Longxing Chemie GmbH 龙星化工(欧洲)贸易有限公司。详情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披露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目前上述公司的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 4、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李英女士因个人原因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公司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津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杨津女 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详情请查看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和 2022 年 5 月 7 日披露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5、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 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非公开发行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为 160,365.66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山西龙星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额为 160,365.66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60,365.66 万元。详情请查看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28 日 和 2022 年 6 月 14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490,82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合计为 4,908.2 万元(含 税) 。 7、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2022 年第 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73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83.6 万股。上述股票于 2022 年 7 月 6 日上市流通。公司 3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 格为 2.77 元/股,回购金额合计为 249,30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详情请查看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25 日和 2022 年 7 月 1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 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第一季 度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 详情请查看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25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鹏达 2022 年 8 月 3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