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31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意见
作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规定,本着
独立、认真、严谨的态度,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王 涌 李馨子 阎丽明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