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龙星化工 关于追认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04-18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3-013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及
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追认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及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关联董事刘鹏达、魏亮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追认关联交易事项
因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沙河市奥翔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奥翔公司”)采购货物运输服务,向沙河市通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通泰公司”)采购危险货物运输服务。公司与奥翔公司自2018年12月起构成
关联关系,与通泰公司自2019年5月起构成关联关系,现对上述交易按关联交易
的审批要求予以补充追认。
奥翔公司、通泰公司2019年至2022年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金额 合计金额占最近
项目 合计交易金额 一期末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
奥翔公司 通泰公司
1
2019 年 2,260.94 1,687.77 3,948.71 3.12%
2020 年 2,849.99 2,047.29 4,897.29 3.96%
2021 年 3,284.59 2,402.45 5,687.04 4.33%
2022 年 2,553.51 2,968.66 5,522.17 3.66%
合计
10,949.03 9,106.17 20,055.21
注1:本公告关联交易数据为权责发生制下相应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
注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奥翔公司与通泰公司同属刘红山控制的企
业,奥翔公司、通泰公司与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需合并计算。
2、预计2023年度与上述两家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 2023 年度预计 截止披露日已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人 关联交易金额 发生的金额
奥翔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货 参照市场价格,交
2,700.00 677.20
公司 物运输服务 易双方协商确定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原 参照市场价格,
通泰
材料运输服务(危险 交易双方协商确 2,800.00 721.45
公司
货物第三类) 定
合计金额 5,500.00 1,398.65
占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3.46%
上述预计额度不构成公司的业绩预测或业绩承诺,公司与关联人的实际交
易金额将根据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确定。预计2023年度奥翔公司、通泰
公司与公司发生的交易合并计算后,占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约为
3.46%,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与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1:
公司名称:沙河市奥翔运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奥翔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82MA0D2LDL1F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2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郜凯旋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4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龙星街东头路南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配送、仓储、包装、搬运装卸(不含危险化学品) ;
集装箱运输;大件运输;货物运输代理;物流信息服务;汽车配件销售及修
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董事兼经理:郜凯旋
监事:刘凯飞
股权结构:郜凯旋持股10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奥翔公司总资产1367.37万元、净资产-118.45万元,
营业收入2604.37万元、净利润-316.41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方2:
公司名称:沙河市通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泰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82081342108K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郜凯旋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3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南汪村东(龙星街东头)
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第三类)、搬运、装卸服务;机动车维修;信息
咨询服务(金融类和类金融类除外);橡胶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执行董事兼经理:郜凯旋
监事:刘凯飞
股权结构:郜凯旋持股90%,刘凯飞持股1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通泰公司总资产946.34万元、净资产216.23万元,营
业收入2968.66万元、净利润36.29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奥翔公司与通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红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江山之弟。
郜凯旋系刘红山先生配偶哥哥之子,刘凯飞系刘红山先生之女。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两家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经公开平台查
询,上述两家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依据是交
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及公允的原则确定并签署交易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奥翔公司距离我公司生产厂区较近,能够保证服务的时效性;通泰公司是
沙河市唯一一家拥有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资质的公司,能为公司合规提供服务且
价格公允。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日常生产
经营相关,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
员、资产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4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以及新增
的2023年预计关联交易具有真实性、商业实质,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
易对手方诚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
理,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针对上述关联交易在发生和交易时,未能及
时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提醒公司及相关部门予以高度关注,防范类似情况再
次发生。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补充追认的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
系公司生产经营业务行为,交易过程中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平的原则,关联交
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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